东昌区开展清理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工作实施方案
通昌政办发〔2015〕1号
为贯彻落实全省“清理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建立权力清单会议”精神,按照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市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意见》(吉政办明电〔2014〕96号)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清理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减少和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为重点,明确政府部门的权力边界。全面公开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对行政职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府管理方式创新,增强政府治理能力,为加快转型发展,建设和谐东昌提供有效保障。
二、清理原则
坚持“职权合法、权力规范、运行公开、责任明晰”的原则,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应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三定”规定确定的行政机关的职责为依据,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一律取消;对省级部门文件设定的行政职权一律取消;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但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行政职权,待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予以取消;对于变相实施审批的事项,一律依法取消;对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项,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确需保留的多项职权,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具有前后环节反复核准、审查、确认等情况的,按照简化办事环节、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的要求,予以整合;对多部门共同行使的同一行政职权,明确一个行使主体。
三、清理任务
(一)全面清理行政职权。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职权等10类权力划分标准,对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暂停的暂停,该承接的承接,该合并的合并,重点是梳理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职权。在统一清理的基础上,编制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清单主要包括职权名称、设立依据、实施主体、承办人、收费标准等内容。
(二)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依据权力清单逐项绘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程序的,要按照法定程序绘制流程图;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便民精简的原则绘制流程图。流程图要简单明了,尽量减少内部运行环节,简化办事程序,防止推诿扯皮,要涵盖职权运行从受理到办结的每个环节,同时还包括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承办机构、责任人、完成时限及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内容。
(三)公开权力清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经确认和审定后,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外,均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按照“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由权力实施部门研究制定权力运行制约意见,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明确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及主要责任,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强化重要环节监督管理。通过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健全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月9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清理原则、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
(二)部门清理阶段(2015年1月12日至1月23日)。各部门根据清理原则自行组织清理,编制行政权力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三)审核确认阶段(2015年1月24日至2015年2月13日)。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权力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逐项审核,经充分协调沟通后提出初审意见,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
(四)公开公布和工作总结阶段(2015年2月14日至3月31日)。经区政府审定的部门权力清单及权力运行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审改办总结工作情况和做法,并形成报告报省编办和市委、市政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清理行政职权工作由区政府审改办牵头,会同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承担清理行政职权的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职权的清理和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明确责任科室,抽调骨干力量,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行政职权的清理工作顺利完成。
(二)认真清理,确保质量。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细致地开展清理工作。权力清单要查全、核准,不得遗漏,没有列入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的行政职权一律不得实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要规范全面、精简环节、方便群众,办理时限要压缩1/3以上;权力制约意见要涵盖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突出重点,责任分明,切实可行,真正起到监督制约作用。
(三)加强指导,统筹推进。区政府审改办要加强指导,深入各部门和单位,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工作督查制度,及时向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确保清理行政职权工作整体推进、按期完成。
(四)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清理工作任务。清理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工作列入区政府重点督查项目,由区政府审改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清理行政职权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对工作不认真,迟报、瞒报、漏报行政职权,工作不得力甚至拒而不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