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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14-1336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5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14〕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30日
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14-1336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4年04月25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14〕7号 发布日期: 2014年04月30日

关于印发东昌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昌政办发〔2014〕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环保局制定的《东昌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昌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领导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通化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切实加强环境执法,努力解决当前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区政府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领导关于集安市古马岭金矿尾矿库废水泄漏流入浑江事件的批示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通化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为目的,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原则,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重点排查全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风险源,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未批先建、不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同意,擅自试生产、生产,环境安全措施制度不落实,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问题,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东昌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区长刘勇担任,副组长由通化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分局局长吴德欣担任,通化市环境保护局东昌分局总牵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公安局东昌分局、政府督查室配合负责本辖区的环境安全风险源排查整改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4年4月25日至5月30日。

  四、大排查范围和内容

  排查全区范围内的环境风险源,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应急防范措施等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具体排查内容:

  (一)涉重金属企业。是否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是否经过环保试生产批准和环保验收,是否有直排、偷排现象;环境应急预案落实及应急演练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到位;对物料、产品、废物的堆放场所是否实施了防渗、防水、防火等措施;是否存在历史遗留的固体废物,对固体废物是否妥善处置。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单位。是否执行环评制度,环评报告是否设立环境风险评价专门章节;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风险防控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是否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二、三级防范体系,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运行维护是否正常;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环境安全防护距离规定,安全距离内是否有居民区或环境敏感点。

  (三)尾矿库企业。是否采取防止地下水污染等措施;有色金属、重金属、稀有金属尾矿库周边是否存在环境敏感点,是否按照国家要求建立了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尾矿库坝下防范水污染措施落实情况,“三边库”和坝下敏感点风险防范情况,对溃坝等事故产生的次生环境危害应对准备措施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落实情况。特别要将可能对饮用水源、居民区及重点流域等敏感区域造成环境风险的尾矿库作为排查重点,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认真查找环境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

  (四)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单位。详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等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或不按照许可规定经营范围收处危险废物;是否按规定转移、储存、使用危险废物,是否有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

  (五)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是否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放污染物的污染源;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公路、铁路、输油(气)管线是否采取有效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五、方法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抽查督查、明查暗访、处罚通报等方式,分级负责的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

  4月25日,召开全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工作任务。

  (二)集中排查

  4月25日至5月10日,要集中对环境风险源企业的环境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改;5月11日至5月20日,接受市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跟踪督查,在此期间,区直相关部门及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要开展全面落实。

  (三)整改落实

  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按照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环保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依据问题清单认真组织回头看,彻底排查整改环境安全隐患。

  (四)总结通报

  5月28日前,区政府将对全区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体系。对此次专项行动领导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不留死角;要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环保部门牵头协调,各部门协作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移交、移办制度,严打环境违法行为。

  (二)查实问题。重点排查年初以来排查摸底统计的环境风险源,详细排查其他有排污的企业。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第一时间发现违法行为,接触到现场情况,要及时收集、提取、监测固定污染物种类、浓度、数量等证据。严查严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监管落实企业责任,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积极防范环境风险隐患。对风险源的每台设施设备、每项防范措施、每个应急环节、每个工艺流程进行彻底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产生污染的风险源,切实把问题查实,消除隐患。

  (三)落实责任。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的主体责任,发现环境安全隐患,要明确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对问题严重、屡查屡犯的,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防止明停暗开、死灰复燃,绝不姑息迁就;对没有进行环评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投入运行的坚决关停。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把责任落实到辖区政府、落实到监管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头。环保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查处到位、执行到位,达到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

  

    附件:通化市东昌区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现状 

  风险源检查部位 

  1 

  通化市跃进金矿 

  尾矿库 

 

  2 

  通化久铭药业有限公司 

  其他环境风险 

 

  3 

  通化市华政化工厂 

  其他环境风险 

 

  4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化学药合成 

 

  5 

  通化市富氏氧气厂 

  化学品生产 

 

  6 

  通化市溶解乙炔厂 

  化学品生产 

 

  7 

  通化市特种油墨厂 

  其他环境风险 

   

  注:所有风险源企业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环评报告、环评批复;

  2.试生产批复、验收报告;        

  3.环境应急预案、环境应急演练;        

  风险源存储一、二级防控设施(围堰、溢流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