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新课程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意见
通昌政发〔20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深化教育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吉教基字[2006]4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素质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性
(一)坚持以素质教育为主题推进各项教育工作。党的十七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做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政府行为,依法履行领导与管理职责,切实保障本地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科学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明确素质教育在教育工作中的主体地位,把素质教育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有利于素质教育发展的教育体系结构和制度环境;基本形成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基本形成适应实施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基本形成富有生机活力和鲜明特色的学校教育格局;基本形成因地制宜创造性推动素质教育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的学习化社会框架。近期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减轻,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学生的体质与健康状况得到较大改善,人才培养方式、考试评价模式进一步改革,全面推进课程改革,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明显提高,宏观教育体系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义务教育阶段的素质教育深入推进。
二、坚持德育为先,构建全面育人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德育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各校要加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文明习惯养成等教育,促进学生良好思想道德素质的形成。改进小学德育课程教学方式,加强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要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切实强化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意识和责任,形成德育工作新格局。
(四)发挥环境育人功能,提高未成年人校内外活动场所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各校要高度重视校园文化的环境育人功能,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校本资源,精心设计和创建具有本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使学校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社会满意的和谐校园。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谋划建设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区团委要精心研究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和规律,精心制订青少年学生思想素质教育培训规划。各校党、团、少先队组织要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精心组织各种生动活泼、特色鲜明的党、团、少先队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区内各爱国主义基地建设,丰富教育内容,提高开放、服务水平。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健全人格的形成。要把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作为加强德育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重视研究当代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有效机制。要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课、活动课和专题讲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个别咨询与集体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掌握心理保健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各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咨询、辅导网络,进一步完善心理辅导(咨询)室,接受学生当面咨询或热线咨询,为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心理辅导。
(六)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各校要广泛组织开展与学校教育相衔接的社会实践活动,重视引导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加强小学生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争取到2015年东昌区小学生劳动实践基地,能满足课程需要和不同层次学生需求。
(七)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格局。坚持学校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创新学校、家庭、社区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实施素质教育的育人网络。要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教师家访等多种形式,适时向家长通报学校工作,拓宽与家长沟通联系的渠道。要利用家校合作平台,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育人水平,形成家校合作、共创和谐教育环境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实施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八)加强课程建设,完善三级课程体系。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建设与管理,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要积极开发和建设校本课程,着力培育和打造一批课程实施样本学校和教学改革特色学校,引领素质教育向纵深推进。
(九)加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学质量管理,完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机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坚持全面质量管理、全员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管理,落实教学常规,落实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完善民主科学的教学管理机制、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和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考评制度,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全面、全程管理与控制,通过更加合理地安排学生的时间和精力,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
(十)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益。各校要深入研究课堂教学,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法、学法的研究和实践,优化教育教学过程。各科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特别关注家庭贫困学生、学习困难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等学生群体。学校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并熟悉课堂教学,成为研究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十一)丰富学生课内外文体活动,促进全面和个性发展。要树立“健康第一”思想,因校制宜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学校体育运动,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半小时,把“每天锻炼一小时”真正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全面开展学生体质测试,建立完善学生体质监测体系,定期组织学生健康检查,定期公布中小学生体质与健康状况,对学生体质健康连续下降的学校实行限期整改和通报批评;要发展传统体育项目,总结推广一批学生喜爱的文体活动形式,推动各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要广泛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和读书教育活动,丰富广大小学生的课余生活。
(十二)加强教学研究与教育科研工作,推进教育创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力量,定期就影响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集中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学校教研室、教研组的研究、指导与服务职能,将教研工作重心下移到教学一线,指导学校建立并完善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制度,积极探索教师教研、科研、培训的有效途径,努力构建区域特色的校本研修体制;改进教研功能,整合城乡教研资源,建立重点面向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研指导帮扶制度,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四、深化招生与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导向机制
(十三)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秩序。各校要按照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要求,加强各项招生工作的管理,均衡配置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学校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要根据学校布局、规模和居民居住状况,合理划分每所学校服务范围,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学。学校不得将服务范围内应入学就读的学生拒之门外,不得跨服务范围招生。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将解决大班额问题列入工作议事日程,有计划地强力推进,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逐步推进教育公平的实现。
(十四)科学应用学科考试的诊断评价功能。各校应根据不同年级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和丰富考试评价形式,在考试内容上,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考试情况做出具体的分析指导,注重因材施教。
(十五)积极完善多元评价体系。进一步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要求的科学评价体系,改变单纯以学业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实行对学生的多元化评价。完善学生成长记录制度,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义务教育阶段主要以过程评价、能力测试为主,小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
五、强化保障,为素质教育的开展创造条件
(十六)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形成实施素质教育合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发展和改革部门要将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制定有关素质教育的制度和法规,逐步实现素质教育制度化、法制化;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德育工作和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开展公益性活动提供财力保证;人事编制部门要协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做好合理配置教师学科结构比例,师资招聘,协调解决好教师职称评聘、指标、职数等问题;国土资源部门要保障教育用地,优先优惠审批教育用地,杜绝随意改变教育用地的用途;建设规划部门要在城镇规划建设中优先考虑学校的布局、少年儿童活动场所规模和发展要求;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强对文化市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检查、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儿文艺活动,促进少儿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公安部门要坚决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整治校园内部和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劳动部门要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禁止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青少年从事雇佣性劳动,杜绝雇用童工现象;科技部门要努力提高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民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中小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为中小学参加社会实践创造条件;卫生部门要开展青少年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学校的卫生工作;团委要切实加强基层团队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丰富多彩的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妇联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特别是维护适龄女童的合法权益;新闻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推行素质教育的深远意义和精神实质,引导广大群众和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十七)构建素质教育的良性运行机制。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素质教育考核体系,确保素质教育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各校要根据学校历史积淀、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按照一校一策,认真研究制定学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方案,切实编制开展素质教育专项活动的实施细则,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倡导和鼓励各学校根据区位优势和地域文化特点,办出学校特色,打造学校品牌。要建立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为目的的学校评价体系,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十八)加强教育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按照实施新课程和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实验室、图书馆(室)及体育、艺术、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等教育设施建设,配齐配足各科仪器、器材和各类教学设施。要进一步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学校创建步伐,加快实施以校园网为标志的高层次“校校通”工程。加大优质教育资源的开发和向学校的辐射力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网上平台。
(十九)建立素质教育的督导体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要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建立健全以素质教育思想、素质教育管理、素质教育科研、素质教育质量为主要内容,以教育内涵发展为价值取向的素质教育评价体系,实行督导结果社会公布制度,充分发挥督促、检查、评估、指导作用,强化专项督导和随机督导,指导和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推进素质教育区域化进程。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