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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11-1341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11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东昌区灭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11-1341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1年04月11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东昌区灭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11〕7号 发布日期: 2011年04月15日

关于印发2011年东昌区灭鼠活动方案的通知

通昌政办发〔201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2011年东昌区灭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1年东昌区灭鼠活动方案

  为了有效降低鼠密度,预防和控制鼠传疾病的发生、流行,确保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通化市爱卫会《2011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城乡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投药灭鼠活动。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统一灭鼠,有效降低鼠密度,是防制流行性出血热的有效手段。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加大对病媒生物防制力度,以整治环境为主,药物消杀和物理防制相结合,完善防制措施,特别是重点行业要按标准增设防鼠设施,消除四害孳生和栖息场所,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二、组织原则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和区爱卫办的业务指导下,由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灭鼠范围

  (一)居民区、村屯、农田、公共地带;

  (二)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室内和室外;

  (三)城建、市政、房地产部门管理的污水井、河堤、绿地、公厕、垃圾中转站、公园、单位和居民住宅下水井及暖气沟、邮政电信部门管理的地下管线沟、人防办管理的人防工程;

  (四)农贸市场、饭店、宾馆、旅店、招待所、饮食店、副食店、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医院、火车站、客运站等重点单位。

  四、技术措施

  在灭鼠工作中坚持以科学调查为基础,遵循综合防治、环境治理与化学防制并重、科学统一用药的原则。

  (一)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任务目标。由区爱卫办负责灭鼠前、灭鼠后的鼠情监测,按省爱卫办的要求规范使用杀鼠剂,加强城乡统一灭鼠中杀鼠剂的管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教育活动。城乡居民、村民住户直接参与率、区属单位和驻区单位参与率均达到95%以上;特殊行业参与率和投药员培训率均达100%。

  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的组织宣传工作,落实任务和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培训单位投药员。居民区、村屯投药覆盖率及辖区内单位投药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三)改善城区环境,消除卫生死角。乡(镇)、街道及辖区单位要以春季爱国卫生活动月为契机,组织发动群众清理整治室内外环境卫生,对垃圾场(点)、江河沟渠、公共厕所、建筑工地、村屯、居民区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的整治。清除各种垃圾、杂草,特别是食品加工经营行业及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等要进行彻底的清理。

  (四)加强设施建设,增进防鼠成效。街道及辖区单位要积极协助爱卫办继续在居民区、厂区、场院、江河堤坝、公园广场等公共地带设置毒饵站并定期投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行业、公共场所、窗口单位、市场、粮库、医院、学校、百货超市在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的同时要做好物品垫离工作。垫离标准为垫高30厘米,离墙30厘米,要有防鼠门、防鼠板,通风口(窗)必须加铁网罩(网眼面积小于1平方厘米),地沟口、下水口要严密。特别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一定要有符合防鼠要求的地漏和防鼠网,要设置足够的毒饵盒和捕鼠工具,毒饵盒每10延米设一个。庭院、重点库房外和超大型公共场所要建立毒饵站,每20延米设立一个,庭院围墙流水处加防鼠网。

  (五)鼠药投放到位,避免浪费、误食。各单位、各部门要将鼠药投放到鼠类经常活动的场所,不得乱撒、乱扔或露天投放。室内投药量每15平方米2堆,每堆15克,重点为一、二楼。室外每洞(处)投药15克、每个毒饵站投药30克。死鼠要妥善处理,最好就地深埋或焚烧。

  五、方法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4月11日至4月15日)

  1.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方案,下达指标,落实任务,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培训投药员,分配药量,开展防鼠设施建设。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9日至4月26日)

  1.城乡居民住户和区属单位及驻区单位统一集中投药时间为4月19日至4月26日。

  2.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社区向驻街单位有偿发放鼠药,并协助专业投药队伍向居民住户无偿投放鼠药。

  3、由乡(镇)组织村委会向村民住户无偿投放鼠药。

  (三)组织验收阶段(4月27至4月30日)

  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街道及辖区内单位进行统一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灭鼠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制定灭鼠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环境治理和消杀活动,有效降低鼠密度。

  (二)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各级爱卫部门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使灭鼠活动成为每个居民住户和单位的自觉行动。

  (三)科学实施,注重效果。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防治措施,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场所,科学合理用药,有效降低鼠密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除四害成果。各单位要加大对灭鼠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处环境整治不彻底、灭防鼠(蚊蝇)设施不完善、药物消杀、消杀方法不科学的单位和个人,对在灭鼠工作中未达标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逾期不改依据《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予以处罚,处罚金额为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