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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10-0825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4月21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区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10〕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22日
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10-08259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0年04月21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昌区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10〕1号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22日

关于印发《东昌区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昌政办发〔20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东昌区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昌区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0〕2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依法整治我区林地管理环境秩序,克服和解决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促使我区林地管理工作不断朝着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切实做到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有效遏制林地流失和逆转,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加大林地保护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占用林地案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治林与合理行政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管理,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确保我区森林生态安全加快推进我区现代林业建设,进一步提高生态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根据区政府的统一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头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整治工作,林业局要负责与乡镇及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突出抓好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衔接。对全区毁林开垦和被侵占蚕食的林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按照《通知》要求,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坚决遏制林地流失和逆转势头。

  (二)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好这一时机,通过各种手段和方式,层层搞好宣传发动。加大林地保护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管理林地自觉性。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行动分“清、收、打、停”四个阶段进行。

  (一)清。就是对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外业调查和林权争议调处工作,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毁林开垦和蚕食林地线索,采取对照土地承包台账、对照林相图、对照林地小班卡片等办法,全面摸清集体林地被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的时间、面积、是否纳入二轮土地承包、是否享受国家粮食直补以及毁林占地责任人等情况,并登记造册(见附件2),为开展好这次行动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二)收。就是清理收回被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的林地。按照《通知》规定,对2000年以前非法占用的林地,要限期还林,确有困难暂时无法退还的,要签订林地使用合同;对2000年以后非法占用的林地要无条件收回,责令还林。在清收林地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问题,注意把握好政策界线。对已经纳入二轮土地承包的林地,由林权所有单位与农民签订林地使用合同,待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由林权所有单位收回;对由农民耕种享受国家粮食直补的林地,也要签定林地使用合同,限期还林。

  (三)打。就是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行为。对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特别是对拒不交还非法占用林地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对重大毁林占地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处;对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起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作用。

  (四)停。就是停止所有利用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的林地进行耕种的行为。村集体收回的林地要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范围,落实造林和经营主体,维护广大群众利益。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这次专项行动由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区主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这次保护林地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持续时间长、内容多、要求高,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要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组织精干力量,明确分工,落实任务;要落实必要的经费,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加强林地保护制止毁林开垦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宣传的先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制作宣传牌、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编印和发放保护林地资源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宣传有关林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保护林地的重要意义,宣传保护林地的先进典型。各乡镇要在公路两侧、乡村入口等明显地段,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以此提高全社会对林地保护管理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努力营造保护林地、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大力宣传《通知》精神,大力宣传清理收回流失林地的政策,教育群众认清形势,主动退还非法占用的林地,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行动,保持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沟通,反馈信息。林业局要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牵头制定我区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打击毁林开垦和侵占蚕食林地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和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巩固优化清理整治成果,切实把林地管理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及对重大毁林开垦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见附件3),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末前上报省林业厅,特殊情况随时上报,11月末上报年度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1.东昌区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毁林开垦侵占蚕食林地情况调查表

     3.毁林开垦侵占蚕食林地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东昌区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 武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国军  区林业局局长

      闵殿兴  区林业局副局长

      游明峰  区林业局副局长

      李志勇  市林业局驻东昌区森林资源监督员

  成 员:何 放  区林业局林政科科长

      孙永超  区林业局资源科科长

      张 前  区重点公益林办公室主任

      王 猛  区森林公安大队大队长

      李厚权  金厂镇林业站站长

      王世峰  江东乡林业站站长

      李鹏林  环通乡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