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昌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通昌政办发〔20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吉教发〔2006〕6号)文件精神,合理调整教育结构,优化教育资源,促进全区教育协调、快速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教育局制定的《东昌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昌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合理调整教育结构、优化教育资源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近年来,通化市城区规划逐年完善,棚户区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区居民人口逐年递增,位于城郊和山上的部分小学校,生源不稳定,办学规模逐步萎缩。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落实东昌区政府“民生工程”,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局党委提出实施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方案如下: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以强带弱,集团发展,进而优化教育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增强办学效益,促进我区教育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二、改革的原则
(一)结合实际,分步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合理推进,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科学管理,协调发展,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
三、改革的目标
通过校校对接,大校“拉动”小校,“捆绑”发展,集团化办学,实现区直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经费使用效率。通过强强联手,弱小快步跟进,逐步形成区域均衡、设施完备、环境优化、队伍精良、质量上乘的教育发展格局。
四、改革的方法
将区直三所学额在400人以下的学校与三所学额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进行一对一“捆绑”,合并办学(对外保持原法人代表事业单位建制,对内管理为一套班子执行工作)。合并后实行“一个学校、两个校区”的办学模式。即:红旗小学为东风小学分校,民主小学为市实验小学分校,新站小学为胜利小学分校。
五、实施办法
(一)干部管理工作
1.干部职数设置。总校设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兼工会主席、常务副校长、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教研室主任、教导主任、副主任、少先大队辅导员、后勤主任共计10人;分校设校长(总校的常务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副主任共计3人。
2.领导干部安排。一是分校正职校长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留任分校校长,也可分流,保留原级别待遇不变;二是分校教导主任或副主任、辅导员,留任分校教导主任、副主任,也可分流,保留原级别待遇不变;三是分校教学校长任总校教研室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不变;分校教导主任或副主任任教研室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不变;四是分校德育副校长进行分流;五是分校后勤主任保留原级别待遇不变,也可分流。以上的五点安排意见可以综合运用。
全系统副主任以上领导干部女52周岁、男57周岁办理巡视员手续(年龄条件达不到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或其他不适应继续留任相应岗位工作者,个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可办理提前离岗)。
3.领导职责划分。总校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负责总校与分校的行政、党务全面工作;专职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总校与分校日常党务工会等工作;教学副校长、德育副校长协助总校校长并协调分校校长做好教学、德育工作;总校教研室主任负责总校与分校的校本培训、校本教研工作;总校的教导主任、副主任负责本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负责总校与分校的少先大队的全面工作;后勤主任负责总校与分校后勤方面的全面工作;分校校长协助总校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做好分校日常管理工作(分校校长对分校只有管理权,无人事任免、调整和财务支配权,如遇工作需要涉及人事、财务,必须报请总校校长并通过总校校务会议决定);分校教导主任、副主任协助分校校长做好常规的教学、德育和其他日常工作。其他未设置的岗位,分校不允许自行安排人员。
4.领导干部管理。建立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完善学校会议制度,落实好民主集中制,保证各项工作科学有效地落实。一是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加强学校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全面提高学校的民主决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二是组建学术专业委员会,促进学校学术发展和教师专业化成长。
(二)人事工作
1.编制管理
(1)实施“捆绑”的学校,总校、分校原人员编制不变,保持原学校编制标准,各种统计数据按原人员编制上报(实行内外有别,内部管理有序)。
(2)分校人员由总校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工作。教学骨干适当向分校划拨倾斜,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教师交流,交流人数不少于15%,交流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年满52周岁的男教师和年满48周岁的女教师不在交流范围内。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以下等级的、或重新上岗(转岗)未满1年的暂不纳入交流范围)。专任教师实行两校区上课(班主任除外),总校分校分科教学的教学制度不变。
(3)建立健全学校内部人员编制管理激励机制,合理安排教师工作,实现人力资源最优化。教师必须按新课程标准安排满工作量工作,每周16节,课节不足人员可适当安排兼职服务性工作(如收发室、食堂等)。年龄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不能适应岗位工作,个人申请可提前离岗(只限参加改革的学校)。
2.日常管理、职称评聘
(1)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校“捆绑”后,每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由教育局按“捆绑”后的编制标准统一下达名额,并由总校组织评聘。
(2)教师业务培训。学校根据实际组织参加省、市、区、校级培训活动,培训工作由总校统一组织、管理。所需经费要实行年初统筹预算管理,坚持总校分校统筹使用,并适当向分校倾斜。
(3)教师考勤
教师日常考勤由教师所任职的学校领导管理,请假制度按《东昌区教师队伍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4)校本研修(校本教研、校本培训)
由总校统一制定学校教师校本研修计划,统一安排校本培训、校本教研时间、内容,统一组织集体备课,互相交流,共同提高。
3.教师考核
(1)由总校统一制定教师业务考核标准,并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总校负责考核教师培训、教研活动、教学质量,分校负责日常考勤和其他日常管理,年末按考核标准由总校统一验收。
(2)教师的年度考核由总校组织,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要注重考核师德和工作业绩,分校负责同志要注重考核材料的积累。
(3)由总校统一制定教师奖惩制度,教师评优选先由总校组织,对教书育人有突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德、能各方面表现较差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可暂停教师现岗位工作,待培训合格后再上岗(培训制度待发)。
(三)财务工作
1.财务管理
(1)按照经济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财务实行一把手校长负责制。总校和分校统一在集体领导总校校长负责制下组织和管理各项财务工作。
(2)为使办公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总校全面管理总校、分校财务工作。总校财会人员岗位设3人(会计1人、出纳2人),分校不设财务人员。
(3)在会计核算上总校和分校属于两个独立核算单位,对外一个法人代表,原学校名称不变,组织机构代码不变,原设立的财务银行账户不变。
(4)认真开展会计核算工作,总校和分校独立编制会计月报表、季报表、年终决算报表及其它报表,按照要求分别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
(5)学校编制各类报表,总校和分校教职工数分别采用原有核定的编制数,学生数采用实际在校学生数。
2.收入、支出管理
(1)学校年初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总校和分校统一在总校的全盘安排下编制全年财务收支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并经校务会讨论研究上报教育局审核。
(2)年内总校和分校认真执行教育局批准实施的年度预算,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如有调整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手续由总校报批)。其他年初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必须按要求执行申报制度。
(3)总校和分校各项收费,本着学生在就读学校缴费的原则组织收费,特长班的收费总校统一收取。足额上缴应缴财政专户款。
(4)总校和分校各类支出项目在各自发生单位列支出,统一由总校校长审批签字。重大支出需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有会议记录),并符合相关审批手续方可支出。
3.固定资产管理
(1)学校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办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学校的财务虽做统一管理,但总校与分校原登记备案的固定资产不准互相随意调拨,如需调拨必须报请教育局计财科批准履行调拨手续。
(2)新购置固定资产在使用学校列支出,纳入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四)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1.学籍管理及学生德育、教学活动管理
(1)原学区划分不变,原则上不招收择校生,学生就学地点不变,学籍分别管理。根据学校发展情况分校高年级学生可到总校校区上课(报请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学校学生德育实践活动由总校统一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德育、少先大队活动两校合并组织;班会、少先队中队会原组织形式不变。
2.课程设置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由总校统一编制课表,两校分别组织实施。
(2)分校由于缺乏必要的教学设施(实验室、语音室、画室等),根据学科课程需要,学生可到总校上课,资源共享。
(五)教育教学评价
将原来对每所学校“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改为对“捆绑”后学校实行“一体考核、评估”的新办法,量化标准以考核分校的发展情况为主,实现真正意义的"拉动"发展,以此促进分校的快速发展(评价标准待发)。
六、实施步骤
(一)筹划阶段(2009年6月~2009年9月)
开展调研,组织论证,研制草案。
(二)准备阶段(2009年12月~2010年1月)
学校准备好往来明细及债权、债务清单、职工花名册、人事档案等,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报送区政府。
(三)实施阶段(2010年2月~2010年12月)
1.2月20日,完成学校领导班子组建工作。
2.2月23日,完成教师人事安排工作。
3.2月26日,完成富余人员分流工作。
七、领导小组
组 长:臧海江
副组长:冯福岐
成 员:杨丽君 王晓方 刘义之 苏 忠 史凤祥 张德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晓方 史凤祥
成员:张德仁 张广华 滕桂霞 王秀林 周红霞 全英秋
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我区教育发展的需求,是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大校拉动小校,“捆绑”式发展,绝不是“削峰填谷”,而是“填谷增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大局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讲团结、讲稳定,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改革工作在稳定中顺利实施。
(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前后,教育局党委要组织各层次人员培训,提高改革学校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一是要组织改革学校校长培训,统一思想,提高校长的政策意识,法律意识,帮助校长理清工作思路,确保改革顺利实施。二是组织相关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法规意识,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为改革提供法律和制度保障。
(三)教育局职能科室、党委办公室以及相关事业单位要统一认识,转变观念,深入学校,调查研究,为改革学校破解难题。工作中既要考虑“独立校”,又要考虑“捆绑校”,不要搞“一刀切”,要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切实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促进全区学校的全面发展。
(四)政府督学室要根据《方案》,借鉴外地经验,认真研究督导评估方式、方法。充分挖掘改革学校潜在的积极因素,本着发展性评价原则,缩小大校、小校差距,促进小校快速发展,研究制定《督导评估方案》,以“基础+发展”为目标,采取“过程+终结”的评价方式,将学校整体改革的成效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点。
(五)教师进修学校要充分发挥培训、教研的引领作用,采取“蹲点包校”的形式,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开展经常性的指导工作,提高改革学校教师的业务能力。
(六)各改革学校要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研究制定学校五年发展规划,三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教师培训、教研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制度、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干部履职责任制,并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修改和完善,务求改革取得实效。
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为东昌区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