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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502013583620H/2023-01258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通知 |
发文机关: |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标 题: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通昌政办发〔20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索 引 号: | 11220502013583620H/2023-01258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通知 |
发文机关: |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标 题: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通昌政办发〔2023〕1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23日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昌政办发〔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通化市东昌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东昌区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2〕24号),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团结、新站、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通过了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复核,金厂镇卫生院已通过推荐标准复核;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推进,全区3家乡镇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通化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东昌区人民医院签署了医联体和对口支援协议,让签约居民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市级医院的诊疗方案和用药指导,家庭医生签约率、居民健康档案开放率逐年上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开展,多项考核指标排名靠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得到进一步深化。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实行药品“零”差价。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均实行网上平台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强化医务人员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医务人员工资水平得到提升。医疗机构诊疗服务逐步规范。通过开展“改善医疗服务专项行动”“医疗行业乱象整治”等活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理念逐步增强,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不断提高。中医药事业向好发展。完善了以通化市骨伤医院为龙头,东昌区人民医院、东昌区妇幼保健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为骨干,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主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大力开展中医药服务,使中医适宜技术得到进一步普及,居民中医防未病理念进一步增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明显提升。强化专家队伍建设,强化演练,不断完善预案体系建设和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处理突发事件及防病减灾应急能力大幅度提升。疾病预防得到有效控制。全区9家预防接种单位已全部完成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完成了“标准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并通过省级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由2016年的90%上升到2020年的95%;通过开展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辖区居民健康理念增强,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由2016年的8%上升到2020年的20%。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通过脑卒中、心脑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等慢性病项目实施,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区高血压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从2016年的61.23%上升到2020年的69.84%;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从2016年的65.18%上升到2020年的68.39%,全区人群慢性病发病率呈下降趋势,慢病规范管理率不断提升。妇幼保健能力进一步提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等重点指标均达到国家、省两纲要求,婴儿死亡率从4.86‰降至2.8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6.29‰降至4.34‰,孕产妇死亡率为0,剖宫产率逐年降化。东昌区妇幼保健院通过省级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验收。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是我国确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是新时代全面推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开局期。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的需求将从注重公平性、可及性向不仅注重公平性、可及性,而且更加注重品质化、个性化转型;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将从碎片化、阶段化向整合型、连续性、一体化转型;医疗健康服务的链条将向前端的预防保健和后端的康复护理延伸,贯穿人的全周期,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任务和挑战。
同时,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的影响广泛深远,公共卫生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整体能力有待提升,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共建共享的全民健康格局和社会氛围有待加快形成。随着居民生产生活方式和疾病谱不断发生变化,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相互叠加,多重疾病负担并存、多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状况将长期存在。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总体偏低,慢性病发病率上升且呈现年轻化趋势,精神卫生、职业健康、环境卫生等领域短板仍然突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医养、康复、护理等需求迅速增长,优生优育、托育服务等供给亟待加强。需要加快完善健康政策,持续推进健康通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一四五”发展思路以及《通化市东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聚力实施“二十大行动”,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发展理念,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推进健康通化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基层为重点,中西医并重,扩大优质医疗服务供给,服务体系从数量规模扩张型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型,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变为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为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风险、建设健康通化、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全领域、全过程,为全面推进健康东昌建设提供保证。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投入保障、监督管理等责任,更好满足群众卫生健康需求。
3.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基层。把预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聚焦重点人群健康,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以基层为重点,推动资源下沉,密切上下协作,提高基层健康管理能力。
3.坚持提质扩能,优质均衡。把提高卫生健康服务供给质量作为重点,不断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缩小城乡、区域、人群之间资源配置、服务能力和健康水平差异。
4.坚持改革创新,系统整合。注重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瓶颈问题,推进卫生健康事业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增强发展动力。统筹预防、诊疗、康复,优化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服务。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促进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5.坚持健康优先,共建共享。紧紧围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通化2030”规划纲要》(通发〔2018〕31号)为引领,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影响因素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推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模式,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发展目标
以建设吉林省东南部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城市为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多层次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功能完备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优势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均预期寿命在2020年基础上提高1岁左右,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同比例提高,力争区域内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加快补齐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短板,推动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建立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适应公共卫生安全形势需要的公共卫生体系,早期监测、智能预警、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综合救治能力显著提升。
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干预。扎实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有利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严重精神障碍、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
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分级诊疗格局逐步构建,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
卫生健康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严格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健康政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主要发展指标
展望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以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逐步提高,全面建成健康东昌。
领域 |
主要指标 |
指标 性质 |
2020年 |
2025 年 |
责任 部门 |
健康水平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预期性 |
10.75 |
≤14.5 |
区卫健局 |
婴儿死亡率(‰) |
预期性 |
2.74 |
≤4 |
区卫健局 |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预期性 |
3.6 |
≤5 |
区卫健局 |
|
人均预期寿命(岁) |
预期性 |
78以上 |
提高1岁左右 |
区卫健局 |
|
健康预期寿命(岁) |
预期性 |
—— |
同比例提高 |
区卫健局 |
|
健康服务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预期性 |
95.38 |
>85 |
区卫健局 |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
预期性 |
93.08 |
>85 |
区卫健局 |
|
以乡(镇)街为单位适龄儿童 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约束性 |
>90 |
>90 |
区卫健局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 |
约束性 |
94.88 |
≥90 |
区卫健局 |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坚持和加强党对疾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国家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部署,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推进东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夯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疾病防控网络,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第一道防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通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紧密配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能,接受疾控部门在传染病防治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共卫生人员所占编制不得低于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的25%。辖区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的比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门诊(诊室或发热哨点)的比例达到100%。
(二)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四早”要求,按照上级部署建立传染病多点触发监测预警系统。强化“哨点”建设,充分发挥全区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等在疫情防控中的监测预警作用。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压实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责任,明确报告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等要素要求。健全风险评估方法和制度,提高监测分析和综合评价能力,提高潜在风险隐患的早期识别和快速报告能力。
(三)完善区域医防协同体系。推进区级医疗机构与各级各类专业机构的深度协作,推动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高效协同,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为切入点,实施城乡社区慢病医防融合能力提升工程。以东昌区人民医院为核心,整合区内社区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区域医联体;以乡镇卫生院为核心,整合区内村卫生室建设乡村一体化管理医联体;充分利用地区三甲医院市级医联体,加强对区属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双向转诊的分级诊疗模式。建设以东昌区人民医院为主的区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完善区、乡、村诊疗体系。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和远程医疗服务,增强数据应用管理和服务能力。
(四)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的2%—3%设置观察床,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负责接收急诊病人和急救中心转运的伤病员,提供急诊医疗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接受市级急救中心指挥、调度,承担现场急救和转运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哨点”作用,建立标准化的发热诊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组建一支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健全社区、医疗机构和公安“三位一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调度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掌握辖区内传染病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慢性病防控等领域各项预警指标,为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方向提供政策支持;加强与街道社区的紧密联系,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方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课堂,大力普及疾病预防控制的相关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
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一)加强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建设。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前提,综合考虑区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与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全区医疗设备配置数量和布局。按照标准配备医疗机构设备及车辆,配齐各类检查、检验设备,及时更新换代和提档升级,提高医疗设备自动化、数字化水平,为实现“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奠定基础。为3家乡镇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置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便携式数字化彩超等设备,为区属16家医疗机构分别购置普通救护车11台,负压救护车5台,以缓解转运压力,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和诊疗能力,满足辖区居民就医需求。
(二)夯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员。将村卫生室的标准化房舍建设纳入“十四五”建设规划和民生工程。2021—2023年实现每个行政村由政府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村卫生室,配备标准化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备。2021—2025年,将27家村卫生室逐步融合为16家,为一村一室配备移动发热隔离观察室。2021—2022年,金厂镇卫生院通过“社区医院”评审;2022—2025年,东昌、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改造、改建和完善,力争通过“社区医院”评审。其他机构逐步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具备辖区内居民首诊、双向转诊能力,有能力开展的技术和项目不断增加,基层门急诊服务量占比得到提升,逐步实现群众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遴选一家乡镇卫生院,使其逐步达到二级医院的服务能力。
(三)促进个体诊所发展。加强区域内个体诊所规范化管理,鼓励将诊所纳入医疗联合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关系,加快形成以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协作机制,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打造特色专科品牌。立足“特色就是质量,特色就是品牌,特色就是发展”的思想,坚持特色强院,立足于医疗体制的整体改革,着眼于医院的长远发展,在巩固原有特色专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代医院发展的规律和趋势,搞好特色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促使医院不断超越自我,不断创新发展。将通化市血管病医院(东昌区人民医院)、通化市骨伤医院、通化市口腔医院共同融合发展,建设成为“大专科、小综合”的现代化公立医院,为患者提供全专科医疗健康服务,提升医疗救治和服务能力。
(五)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完善疾病诊疗规范和技术指南,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医联体内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强化基础护理,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进一步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加强临床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加强用药监测和合理用药考核。
(六)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院安保力量和设施建设,建立健全涉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规范,制订应急预案,开展培训和演练,重点加强治安消防、用火、用电、燃气、电梯、危化品等重点部位和基础设施设备的风险排查和巡查督查,消除安全隐患,严肃责任追究。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五、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一)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通化市骨伤医院临床能力建设,打造中医拨针疗法在治疗软组织疾病方面的特色,发挥其在辖区内中医药龙头和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区域基层中医科学普及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带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继续提升金厂镇卫生院、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省级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示范中医馆)服务能力建设。在“十四”五期间,争取完成东昌、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省级示范中医馆创建,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发挥健康服务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推动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在基层中医馆大力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能力。落实国家推动中西医协作的各项政策,围绕中医优势病种创新服务模式,“宜中则中、宜西则西”。支持民族医药发展,培育临床优势、推广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精华保护与研究利用,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与联合攻关,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开展中药新药研发。建立健全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项目。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持续加强中医全科医师队伍建设。
(三)促进中西医协同发展。在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逐步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鼓励科室间、医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对医院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打造中西医协同基层医疗机构。
六、全周期保障人群健康
(一)持续加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1.改善妇幼保健机构设施设备条件。以适应群众高品质生育和保健服务需求为目标,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产科诊疗环境和设施条件;孕产妇心理评估项目、乳汁分析仪、营养套餐配比仪、盆底脉冲磁刺激治疗一体化工作站等将继续投入使用,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妇女保健及围产保健服务能力。
2.巩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急救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建成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应对有序、运转高效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会诊、转诊网络。实施母婴安全提升计划,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加强高危孕产妇及高危儿童专案管理,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控制在国家、省、市要求指标范围内。
3.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强化产前筛查和出生缺陷防治。积极开展婚前保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和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以妇女、围产、儿童保健中心建设为基准点,会同民政部门在婚登处设立体检科室,为新婚夫妇从登记到体检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4.强化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统筹利用,构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以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纽带,村卫生室为基础,夯实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提升基础儿童医疗服务能力。目前,儿童综合素质发展评价、婴幼儿营养综合监测系统群众认可度不高,今后将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能力,促进儿童健康发育。
5.提高生育服务网络。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落实生育登记制度,做好生育咨询指导服务。加强计生协会的组织和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依托全员人口库,强化人口基础数据共享利用。加强政策调整有序衔接,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实现“双岗”联系人、家庭医生签约、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全覆盖。
(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1.加强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区级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设置一定规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家庭养育指导及婴幼儿早期发展等服务。
2.实施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机构。鼓励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规范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
(三)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
1.提高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服务水平。引导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康复、护理型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设施、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根据居家老年人照护需求,推进相关护理专业机构进社区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病床、日间护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护理院(中心、站),打造品牌连锁服务机构。支持护理站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照护服务机构等同步设置、配套建设。稳步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建设,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以需求为导向,合理规划、建设和改善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各级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支持医疗机构整体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
3.增强老年期疾病防治能力。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积极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活动。养老机构中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与签约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指征,为老年人提供连续、全流程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鼓励面向医养结合机构的远程医疗建设。
4.拓展老年人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养老机构医疗巡诊服务,打通养老就医绿色通道,建立“好帮养老”联合医疗巡诊服务平台,推动医疗养老联合体发展,促进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互联网诊疗服务,完善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建立老年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理流程和报告制度等医疗管理制度。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签约服务,“十四五”期间,拟在龙泉、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金厂镇卫生院打造医养结合服务试点。
七、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
以《“健康通化2030”规划纲要》(通发〔2018〕31号)为引领,以推进健康东昌建设和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目标,健全卫生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系,完善推进健康中国行动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高质量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
(一)推广和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加强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建立鼓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到2022年和2025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提升到22%和25%。突出加强新时代学校健康教育,持续推进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在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切实保障健康教育时间,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健康观念,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形成终身受益的健康生活方式,筑牢“健康根基”。
2.推广健康生活方式。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全面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进“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倡导树立珍惜食物的意识和养成平衡膳食的习惯,推进城乡营养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营养健康服务的可及性,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开展营养健康餐厅、营养与健康学校等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强化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开展控烟行动,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持续推进控烟立法,提高控烟成效,强化戒烟服务。
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配合文化旅游、教育等部门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健身步道等便民健身场所覆盖面,努力打造百姓身边“15分钟健身圈”。广泛组织开展“爽动盛夏”“乐动冰雪”等全民健身活动,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具有鲜明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倡导主动健康理念。强化学校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确保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引导学生开展课外锻炼,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落实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探索建立“健康小屋”,打造体质监测、运动健康服务及科学健身指导相结合的健康服务体系,提高健身与健康指导服务水平。深化体医融合,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推动健康关口前移。
(二)加强传染病及慢性病等预防
1.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进一步巩固示范区创建成果。2022年和2025年,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5.9%和15%以下;强化慢性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等项目工作,积极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高血压、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开展重点癌症机会性筛查;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内容,加强死因监测、肿瘤随访登记、慢性病与危害因素监测;加强口腔健康工作,12岁儿童龋患率控制在30%以内;逐步推动防、治、康、管整体融合发展。
2.加强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防控。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抓紧抓实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继续坚持多病共防,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有效应对不明原因肺炎、流感、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加强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全面落实病毒性肝炎各项防治措施,开展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切实做好寄生虫病综合防控工作,完善地方病防控策略,加强地方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
3.加强预防接种。规范有序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加强全流程服务管理,确保接种安全,逐步提高人群接种率,建立免疫屏障。按照国家要求和省、市实际适时调整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推动重点人群流感疫苗接种,加强疫苗供应保障,开展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监测。“十四五”期间,全区9家预防接种门诊全部打造成规范的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构建疫苗储存智能化、疫苗出入库智能化、疫苗接种台智能化的全流程数据采集系统,全面提升疫苗管理安全性以及预防接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不低于90%。规范全流程服务管理,确保接种安全。
(三)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1.促进心理健康。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促进心身共同健康。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心理援助热线建设与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区卫生健康、政法、民政等部门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区政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公安、民政、司法、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落实严重精神障碍等重点人群救治救助综合保障。优化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配合上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区、乡(镇)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模式。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四)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二级康复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依托,鼓励开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到2025年,每10万人口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五)加强影响健康的环境问题治理
加强环境健康管理。配合区环保等部门深入开展污染防治,到2025年,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0.7%以内、基本消除劣V类国控断面和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源头分类和管理,保障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稳定运行,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公共场所等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评价。普及环境健康知识,提升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环境健康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健全健康执法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深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推进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支持和激励企业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5%以上。构建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预测预警体系,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信息及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完善监测工作与用人单位整改、监管和执法的有效联动机制,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和应用,提升风险管控效能。落实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进一步优化诊断鉴定程序,不断完善职业病诊断和救治保障。通过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持续推进“职业健康达人”评选和“健康企业”建设活动,提升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强化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实施分类救治救助,尘肺病患者达100人以上的乡(镇)或街道,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强化康复站建设,提升对尘肺病患者的治疗康复能力。
(七)保障相关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1.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健康扶贫主要政策总体稳定基础上,优化调整支持政策,建立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从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转向提升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从集中资源支持健康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到2025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
2.维护残疾人健康。将残疾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持保障签约医生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个性化签约服务,维护残疾人平等就医权力。加强残疾人心理健康服务,关注残疾妇女健康。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就医便利。继续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加强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开展安全适用的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继续推进防聋治聋,提升耳与听力健康水平。
(八)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指导及跟踪评价。全面提升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和场所的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认真执行地方药品标准,落实《吉林省中药材标准》《吉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落实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严格疫苗监管,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提升疫苗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稳步分类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加强与医疗管理、医保管理等衔接。
(九)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全面推进卫生城镇和健康城镇建设。进一步推进卫生城镇建设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加强指导和评估,提升建设水平,打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广泛开展健康街道、健康乡(镇)和健康细胞(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机关、健康学校、健康医院、健康家庭等)建设,提升建设数量和质量。改善城乡环境卫生。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以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核心,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回收再利用。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工程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和村庄保洁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治理病媒生物孳生环境,适时采取专业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大力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强化健康科普,提升群众防病意识和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水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等陋习,推广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等文明卫生习惯。进一步探索实践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周末大扫除、卫生文明日等有效经验,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八、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健全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完善城市医疗集团和区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突出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服务能力提升、有序就医和居民健康改善。
(二)加强医联体建设。加强与通化市中心医院、通化市人民医院医联体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医疗机构在相关疾病诊疗中的职责分工、转诊标准和转诊程序,推动实现“大病到医院、小病到社区”的分工协作就医秩序。
(三)推进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服务发展。积极增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给,完善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落实保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稳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
(四)深化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短缺药品监测机制。科学确定、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九、加强健康事业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对医疗机构专业人才配备不足的,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设置具体招聘岗位。包括:临床、公卫、中医、影像、护理等专业人才。依据本系统现有空闲编制数量,按照各医疗机构对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力争在5年内满足各医疗机构人员需求。建立以本土培养、社会招聘相结合的人才引进模式,通过与长春中医药大学等医学高校定向培养等方式补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才,为基层医疗机构输入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推进“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人才引进政策,引导卫生人才流向乡村,解决基层医疗机构人才匮乏问题。
2.加大现有人才培养力度。增加人才培养资金投入,用于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培养人才。定期选派专业人才外出进修学习,同时聘请本市或本省医学专家、教授来我区医疗机构讲学授课,有力促进专业技能和临床经验的提升。
3.强化人才激励政策保障。合理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职称比例,适当提高各医疗机构高级岗位比例;加大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投入,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科研活动,深化科研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创新型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加大专业人才的表彰奖励力度,对在全区医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人才,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及时表彰并落实相关奖励政策。
(二)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依托医联体平台,整合现有信息化系统,充分利用远程会诊信息管理资源,建成“1127”卫生信息化体系。(即,区卫生信息管理中心;卫生信息服务门户网站;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医院医疗检查转诊管理系统;区域心电、放射信息网络会诊平台;区域数据信息平台;居民公共服务卫生服务平台、慢性病传染病监测管理平台;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区域双向转诊平台。)基本实现区内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诊疗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共用,公共卫生信息与医疗信息的有效整合。
(三)健全卫生健康领域法治体系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合理扩大审批备案、告知承诺范围,创新应用“互联网+政务服务”。
(四)积极谋划项目建设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项目。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方案>和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吉办发〔2013〕28号)规定,结合疫情防控需要,依托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筹划通化市东昌区疾控中心的建设,新建东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规格为股级,设置全额事业编制53个,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建成后的疾控中心主要承担全区传染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预警监测、检验检测等工作,从而提高对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和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和应急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2.两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国家标准,新建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是新建东昌区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占地面积6200.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81.74平方米。新址建成将成为功能辐射方圆7.8平方公里的新型综合性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二是谋划推进新建或改建东昌区民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完成后,将解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建设,医疗设施配备、人才队伍建设等,使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建立功能完备、运行良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3.东昌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为满足国家对于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要求,按照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方向和原则,全力推进东昌区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5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653.39平方米,将建有门诊综合楼、住院楼、配套服务用房、疏散楼梯间、垃圾站和污水处理站,并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及管线等。项目建成后,门诊综合楼,住院楼建筑可容纳床位数550张,并配套建设疏散楼梯间、道路、地下车库、公用辅助工程及管线等,进一步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和服务水平。
4.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根据“专项债券九大投向领域”相关内容,以区卫健局为项目主体及实施单位,全区12家医疗机构,包含区卫健系统的8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主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专科医院(通化市骨伤医院、通化市口腔医院、东昌区妇幼保健院),1家乡镇卫生院(金厂镇卫生院)购置各类医疗诊断设备、治疗设备、辅助设备,包括CT、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系统、宫腔镜、腹腔镜、胃肠镜、信息化软件系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救护车等。项目完成后,能够极大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等问题,医疗水平将得到持续提升,有力推动东昌区医疗机构发展卖迈向一个新台阶。
十、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卫生健康发展事关民生幸福、事关经济社会全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十四五”规划落地实施。区发改、人社、教育、环保、民政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规划实施,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资金投入保障
建立健全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的政府投入机制。在安排年度卫生健康投入预算时,确保政府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促进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坚持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公益性质,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等投入政策。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经费。要切实保证公共卫生机构和重大、重点传染病防治经费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投入。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三)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面的有力支持,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加强社会宣传工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健康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提高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视程度。加强卫生健康普法宣传。大力弘扬和践行卫生健康职业精神,深入开展职业精神宣传推介专题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健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四)完善规划实施管理
在卫生健康“十四五”规划基础上,对重要领域制定细化的子规划。深入开展健康东昌建设、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重大课题研究,为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中的重大项目、约束性指标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