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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23-03972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23-03972 分      类: 专项规划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政办发〔2023〕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8日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通化市东昌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昌政办发〔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通化市东昌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东昌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为深化“十四五”时期我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营造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根据《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22〕11号)《通化市东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通昌政发〔2021〕4号)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安全生产巡查形成新常态,有效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不间断推动“冬春大会战”“夏秋百日攻坚”“国庆70周年大决战”“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等专项整治行动,各责任部门采取专项督查、综合检查、明查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为切入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大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的专项检查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800余人次,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19660余户次(含十小场所),排查各类隐患23642项,整改完成23642项,整改率达到100%。

  (三)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

  持续推进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目前,全区共计有28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1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96户工贸企业已经全部完成“双重机制”建设,并逐步通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新开通的“风险管控子系统”上传风险管控手册和风险分布图。

  (四)多措并举,精准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新冠疫情、保经营、促安全、稳发展,指导企业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规范有序复工复产。

  (五)梳理体系,强化汛期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全区的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的指挥调度和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应急准备能力不断增强。东昌区应急队伍体系基本建成,形成了以消防救援为主体,依托民兵和预备役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为保障,依托联动和协同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一体化应对各类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的基本力量。应急物资政府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的格局基本形成,物资管理和调用保障等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区财政逐步设立自然灾害救助金等多项应急准备资金,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应急救援和善后救助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区应急管理局在2019年初统筹各乡(镇)街及各相关部门报送2019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并确定26项演练计划作为2019年度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演练计划。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方式推送地震、洪水等监测预警信息,及时、快速向公众发布各类预警信息、重要通知和提示,提高时效性。

  (六)抓好重点领域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坚持源头防范和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和罚款数额实现零突破。严管严罚的态势,有力地震慑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七)广泛宣传,持续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高度重视全社会应急意识的培养,改变过去单一依靠政府进行减灾工作的传统,努力建成一个由政府、社会团体、个人组成的全社会防灾体系,发挥全社会应急力量,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水平。本着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就是抓落实、就是抓根本,传播力就是领导力,观念比现实重要的精神,积极拓宽宣传培训渠道。

  一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防灾减灾宣传周”等活动,举办小学生安全知识手抄报展,发放宣传资料手册,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二是搭建常态化安全宣传平台,在滨江路景观带修建了固定式宣传板,宣传内容分为安全生产、防灾自救、自然灾害、居家生活4个篇章,通过宣传让百姓更多的了解如何预防灾害,如何在灾害来临时自救,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聘请专家学者对各乡(镇)街和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重点企业负责人,就如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管理、安全风险辨识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

  (八)应急管理体系健全

  回顾“十三五”,通过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机制体制建设,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日益完善,专项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长效机制正常形成,日常监管正在逐步强化,应急救援管理有新的突破,全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边应急、边建设、边探索、边提升,着力防风险、建机制、健体系、夯基础、强队伍的工作思路。

  整个“十三五”期间,全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持续保持零事故。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等13项职责纳入三定方案,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着力构建专业化实战化的应急救援体系。加快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健全值班备勤和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修订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区级专项预案。指导支持推动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应急预警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研究,推动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探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信息共享的应急管理体系。

  全区组织开展了多科目应急演练,提升“全灾种”应急救援救灾实战能力。截至2019年底,全区企事业单位进行了1352场演练,参演21.9万人,动用车辆322台,投入资金39.1万元。区应急管理局力争通过演练达到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升全民应急管理意识的目标。

  (九)应急处置能力增强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应急系统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决策指挥、专业处置、社会响应等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统筹协调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设置与运行机制不断完善,现场组织协调能力增强。

  区应急管理局整合多项应急职能部门,整合构建后分工明确、衔接紧密、通力协作,集“指挥、防灾、减灾、救灾、救援、监管、执法、保障”为一体的职能框架。

  二、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也日益增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够同步。随着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部分企业安全投入难以保证,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培训、演练等方面落实难度持续加大。我区“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一)灾害风险复杂多样。受气候变化等自然和经济社会多种因素耦合影响,以及新业态、新技术的不断涌现,不可预知的风险和隐患与存量风险隐患极易产生“叠加效应”,应急管理任务不断增加,对应急管理的要求持续提升;我区地质环境条件较为复杂,每年汛期,受强降雨影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

  (二)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复杂。我区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结构变化,人员流动性加大,安全培训教育相对滞后,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安全生产的监管对象趋于多元化,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应急管理基础尚存短板。我区应急管理配套政策不完善,制度化和标准化水平有待提高。基础性、通用性、综合性标准规范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资金筹措方式单一,非政府金融力量参与度小,专项资金整体不足。应急预案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有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

  (四)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我区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较为滞后,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尚未建立,存在数据壁垒、信息孤岛。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未能实现与部门信息融合,无法满足重大灾害救援任务需求。应急通讯系统有待完善,尚未建立卫星通讯系统,降低了救援效率。

  (五)应急队伍建设有待提升。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重特大事故发生行业的随机性变大,从集中在传统高危行业转向其他行业,且可能出现次生和衍生事故。在应对重特大风险、特大事故方面,专业人才储备、高效的救援设施装备和高度专业化的救援能力等准备不足。应急管理部门机构编制数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少、专业技能培训不充分,基层人员配备不齐、一人多岗现象严重;行政人员年龄整体偏大、且人员流动性较大。民间救援力量开发不够。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方面专业技能培训的需求比较强烈,特别是对乡(镇)街、村(社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更是迫在眉睫。

  三、总体发展构想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和节点,把握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变革方向,抓住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挖掘我国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安全的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积极推进国家全面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持续深化市场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实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提高科技和产业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围绕加快建设“平安通化”的总目标,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杜绝较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防范遏制一般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明晰责任、齐抓共管,持续提升全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工作整体水平,着力构建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改革发展为动力,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以狠抓“作风强安、科技强安、合力强安”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灾害事故,为我区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1.以要素为支撑。以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文化等三大要素为支撑,努力打造自适应完整性安全区域,让区域自动适应各类风险及其变化,并使这些风险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即使在突发事件冲击下,区域的各类功能始终处于完整状态。

  2.以防控为重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转变,由原来的事故导向逐步向主动应急提前防范转变,区域性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利用科技手段做到提前准备,把“四预”落到实处,以安全风险感知敏锐、预警正确、预测超前、预防及时有效作为目标,推行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对各类风险的源头进行精准识别和全面综合管理,力争做到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3.以改革为创新。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增强企业内生动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以监管为手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执法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5.以准入为源头。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全区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以治理为基础。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较大以上事故明显减少,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序号

指标

预期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3%

约束性

2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3%

约束性

3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5%

约束性

4

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

下降10%

约束性

5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1%

预期性

6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

<1

预期性

7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

预期性

  “十四五”期间通化市东昌区应急管理领域主要指标

  2.分类目标。

  (1)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机制更加畅通;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和数字化等管理制度更加规范,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得到改善。基本形成“统一指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

  (2)基层基础能力继续夯实。建立县乡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村级设立专(兼)职应急信息员,基层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各级应急救援中心、队伍基本健全;各级应急管理培训演练、宣传科普基本覆盖。

  (3)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和安全生产双重防控体系基本健全;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稳步提升,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常住人口紧急避难基本需求,全社会的突发事件防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4)应急救援能力健康发展。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协同、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基本形成;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规模、人员配置、装备设施、培训演练及考核评估等与实际工作需要相适应,能够完成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抢险任务;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多维度救援网络基本形成。

  (5)科技支撑能力融合创新。建立完善东昌区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基本形成满足全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设需要的信息化布局,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工作的科技与信息化水平。

  (6)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应急通信网络基本形成;交通通行、运输投送等应急交通保障能力快速提升;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及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7)社会协同能力明显改善。应急管理文化宣传教育社会化全面开展,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基本形成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全方位参与防灾减灾救灾的协同机制和动员机制。

  四、十四五期间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健全应急管理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区安委会、区减灾委,以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

  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改善装备配备条件。明确村(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

  理顺应急管理职责。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进一步落实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实现清单同三定方案有机衔接,形成监管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责任体系,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

  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健全应急值班值守、监测预警、信息报送、分级响应、调查评估等制度,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工作体系,运用“五化”和“六步工作法”狠抓工作落实。

  2.优化应急管理机制。

  优化应急指挥机制。建立处置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联合救援指挥机制,完善地方分级指挥和队伍专业指挥相结合的指挥模式,制定科学规范的应急指挥规则和应急流程,加强指挥团队和智力支持团队建设。

  构建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大应急”部门协同机制,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制定各主体应急管理权责清单,明确区应急管理局、各职能部门、区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村)社区及企业的职责分工,明晰“统”“分”“防”“救”的职责关系,努力建设“全时段”“全灾种”“大应急”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协同机制和灾害事故处置应对协助机制。持续深化与武装部等重点救援力量单位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军地抢险救灾领域协同组织,健全应急指挥协同保障,进一步提升军地联动应急抢险救援效能。

  完善灾情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涉灾部门和各种救援力量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事故、灾害、灾情全过程管理。完善事故灾害信息发布制度,加强舆论正确引导,确保公众知情权。

  3.健全应急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行业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涉灾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度。推动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等相关标准实施。贯彻应急管理法规及制度,加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等领域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与贯彻工作。紧密跟踪国家应急管理立法进程,结合我省应急管理相关法规和规章,推动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13号)《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党政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吉厅字〔2018〕37号),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应急管理履职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要考核内容。

  压紧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推动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压实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责清单,衔接好“防、减、抗、救”的责任链条。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通知》(吉安委〔2019〕14号)第40条规定,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重点岗位资格准入管理,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及追溯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12350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发生亡人事故的,一律采取严惩重罚,并通报曝光,警示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厉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者责任。健全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依法依纪实施责任追究,推动落实改进措施。开展溯源反思,加强对未遂和轻微事故的调查分析。建立完善灾害事故处置评估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制度,定期开展系统评估、查找差距、督促整改。

  (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夯实应急管理事业基础

  1.完善组织机构建设。

  加强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十个一”建设标准,开展以“有班子、有机制、有预案、有队伍、有物资、有培训演练”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能力“六有”标准化建设。

  改善工作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的要求,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优先配备执法车辆、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设备、便捷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激光测距仪等一系列的现场执法和监督检测设备。

  2.建强应急管理队伍。

  加强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培训模式,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干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队伍建设,采取引进、交流、认证、培训等方式,扩充人才队伍数量,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应急管理人才队伍。

  3.完善人员职业保障。

  建立健全干部容错纠错机制,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问责导向。完善职业荣誉激励和疗养制度,提高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4.提升人员应急能力。

  开展应急能力培训和实战化训练。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强化安全风险防范,增强灾害事故抵御能力

  1.加强风险源头辨识管控。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推动安全生产评价、技术支持、安全培训、技术改造等服务性机构的规范发展。强制企业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鼓励企业通过安全设施完善、设备工艺升级、智能化控制、在线监测预警等手段,大幅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低端企业主动退出。

  2.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研判。

  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各类灾害监测系统建设,逐步完善覆盖灾害监测网络和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建立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机制,提高灾害综合分析预警能力。发挥气象、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和民政等防灾减灾部门作用,健全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

  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提高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应急能力,优化发布流程和权限,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手段和途径,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到户到人,提高预警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精准判定各类重大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动企业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与方法,加强风险隐患动态排查,编制安全生产风险点辨识管控清单,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分析、排查、研判各类安全风险点。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和舆论监督制度。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效果评价,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

  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为抓手,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和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领域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互联网+监管”模式,落实“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对所有风险隐患实行“责任制+清单制”管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手段开展执法检查。

  4.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构建全灾种,覆盖“防、减、救”各环节的自然灾害防控体系。重点对全区地震、地质灾害、山洪及森林火灾进行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完善数据库,实现各类别重大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监控、预警、处置等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完善趋势会商制度,提高研判能力。统筹推进防汛抗旱能力建设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自然灾害防治工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加强灾害风险分级分类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绘制灾害综合救治能力图,形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与救灾能力数据库,为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隐患治理提供基础信息,编制全区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专栏1   自然灾害防治重点

地震灾害

严格控制较高级别的地震对生命财产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秩序带来重大危害或威胁,加大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

地质灾害

加强对泥石流、崩塌、滑坡、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的风险隐患排查与评估,全面开展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洪灾

针对强降雨、堤坝溃决等导致河道水位上涨或山洪暴发,以及大雨、暴雨或长期降雨量过于集中而产生大量的积水和径流,排水不及时,致使土地、街道、房屋等受淹的严重问题,制定风险防范地图,加强风险预警,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同时做好洪灾期间各种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旱灾

努力减少旱灾带来的农作物减产绝收、农村饮水困难、工业生产停滞、城市供水限时、沙尘暴等危害,制定洪水风险区划图,加强预警,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抗旱能力。

森林防火

严控林农交错区(农事用火)以及靠近居民点、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林区(林内坟地、林特产品采集区、森林旅游徒步区)的野外用火;防高温、大风、雷电,以及林区内供电、变压器漏电、 跑电等风险事件的发生,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应急预案,提高综合防控能力。

气象灾害

针对台风、暴雨、下击暴流、暴雪、雪崩、寒潮、大风、沙尘暴、 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冻雨、结(积冰、寒潮、积涝、龙卷风等气象灾害,全力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及紧急施救工作;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的能力,减轻对民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

  (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事故灾害应对能力

  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依托现有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队伍训练,推进地方综合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依托各领域相关专家,发挥专业知识的集成作用,推进专家库队伍建设。构建规范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培训体系,实行分级、分类应急管理培训,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基层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2.全面提升社会应急能力。

  建立健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定期普查、动态调整及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应急管理部门、综合消防队伍加强对社会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指导及综合调度,加强我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系,完善应急救援管理协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各应急救援部门的协调工作能力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形成多元参与的救援格局。

  (五)完善应急保障体系,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准备

  1.强化应急预案准备。

  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优化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划分标准,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预案、相邻地区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标准,规范应急响应分级。完成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乡(镇)街、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开展常态化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演练,组织开展跨区域联合演练,共同做好临界重点部位事故灾害应对。“十四五”时期,每年组织开展1次区级综合应急演练。

  2.强化应急物资准备。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融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以区库为主,乡(镇)街储备点为基础,村(社区)储存室(间)为补充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按照国家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加强库物资储备,进行全区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达到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实现超前预防、快速响应、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使用、回收、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3.提升紧急运输能力。

  完善运输资源调运、征用、补偿、结算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铁路、公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比较优势,完善多式联运应急物资投放模式,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应急物资配送。落实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健全应急优先通行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推广运用高科技配送装备,支持危险地区、隔离区推广使用无人机、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快递柜等,实现“无接触配送”。

  4.强化救助恢复准备。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自然灾害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政策。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

  (六)推动要素资源聚合,塑造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1.强化信息技术支撑。

  配合市完成“一个平台、两个中心”、四大支撑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智慧应急”建设;推进数字智慧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应急领域的应用,鼓励行业部门先行先试,加快“业务数据化、数据业务化”,构建符合大数据发展趋势的数据管理体系,为大数据在应急领域的深度分析应用提供保障。

  2.推动科技成果运用。

  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全面支撑。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保障能力。

  3.推进应急文化建设。

  推动全区基层应急科普与宣教场所设施建设。力争推动应急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鼓励乡(镇)街建设应急科普宣教场所或基层应急站,依托各类学校和村(社区)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和日常演练。充分利用已有的应急管理专家智库,依托知识课程与讲座等宣教形式,综合各类线上线下应用平台开展应急科普文化宣教项目。开展全社会安全与防灾减灾意识培训工程。推动应急科普宣教与安全培训活动相结合,开展应急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项目。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段打造应急宣教品牌,深入开展宣教活动,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能力。

  4.强化市场风险防控作用。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涉灾商业型险种,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积极投保,不断扩大涉灾保险覆盖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形成安全管理与保险服务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专业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推进专业救援人员商业保险机制。

  五、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1.乡(镇)街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所有乡(镇)街、村(社区)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做到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有装备。整合乡(镇)街原有各类应急指挥机构,组建以党政正职为总指挥、分管副职为副总指挥、相关工作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综合性乡(镇)街应急指挥部。采取独立设置或加挂牌子的方式,组建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统筹使用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或公益岗、社工岗等办法,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每个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至少应配备或明确3—5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每个村(社区)至少应明确2—3名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村以村民小组、社区以300—500户居民为基本单元划分为1个网格,至少明确1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村(社区)“两委”指导下,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森防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加强乡(镇)街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乡(镇)街和村(社区)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和规范微型消防站和村(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装备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政府要将应急管理工作经费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满足应急管理工作基本需求,保障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应急管理部门(机构)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开展应急业务培训。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以乡(镇)街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为主的业务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乡(镇)街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村(社区)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队员和应急管理网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累计不少于5天。

  2.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建设。

  整合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加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改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3.应急管理科普培训教育能力建设。

  强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阵地、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健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机制,加强与宣传、教育、科技、民政、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和组织的协调联动,进一步实现各类宣传资源的整合。继续加强与传统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广泛宣传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不断提高群众应急意识。进一步拓展微博、微信、抖音视频号等新兴媒体宣教阵地建设,组建多层级、多维度的社会应急宣传新格局。用好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安全生产监管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行政执法能力以及党性修养水平。

  (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能力建设工程

  1.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厅字〔2020〕3号)《通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安委〔2020〕19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油气储存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减少作业场所人数。以“小化工”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建立长效机制。

  2.非煤矿山安全整治。

  关闭不符合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按照《吉林省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用规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督促企业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将外包工程纳入本单位统一安全管理。严密管控尾矿库安全风险,落实各级管控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全面完成“头顶库”综合治理,所有尾矿库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3.消防安全整治。

  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综合治理,单位和新建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管理;在城市推动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停车设施,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深入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和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抓实做好重点领域突出风险整治,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抓好老旧场所和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整治;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推行消防大数据管理、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和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

  4.道路运输安全整治。

  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全面推广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板。加大重点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力度,加强旅游客运、长途客运、超限超载、危货运输、校车、工程运输车、农村交通的安全管理和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曝光“高位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对严重失信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黑平台”;推动见警率达到100%。

  5.建筑施工安全整治。

  加强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体检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城市公共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市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短板。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严禁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依法推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旅行相应责任。强化政府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城市安全环境与防灾工程建设,落实城市各项安全要素。加快建设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国家、省、市、区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指导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和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造成安全隐患行为。推动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的即时录入、动态更新、共建共享、实时监控。指导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市供水、供热、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等监督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推广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模版,对所有建筑工地实行网格化管理。

  6.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完善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控体系,实行特种设备安全闭环管理。提升特种设备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应急预案,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与行政执法联动。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大设备等“四重”特种设备,加强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建设,对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风险预警控制。监督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强化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和持证上岗。强化城市建设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锅炉监督抽查。全面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

  7.旅游安全整治。

  重点排查整治旅游景区游客疏导及高风险项目安全措施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旅游饭店、交通、景区、旅行社、冰雪、温泉、自驾游等旅游企业的风险评估。突出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等带有危险性旅游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加强对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建立旅游安全预警体系,及时发布旅游地区灾害风险信息,推动建立多方参与的协调机制。规范景区、游乐场所人员容量管控措施,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安全事故。

  8.危险废物安全整治。

  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或中间产品、偷存偷排偷放、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对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达到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论证率达到100%,实现危险废物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建立危险废物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根据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通过对处置企业合理规划布点或企业自行利用等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

  9.深化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

  建设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化管理体系。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跟踪落实,不断提升安全生产信用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和退出信用审核机制,将信用状况作为行政审批的重要参考。多部门联动将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记入信用系统,开展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并做好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修复工作。加强行业信用自律和社会监督。

  (三)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工程

  1.洪旱灾害防治。

  强化水库(塘坝)、重点乡(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重点开展全区水库(塘坝)风险普查,编制全区洪水风险区划图。支持水旱灾害防抗、信息等技术创新。加快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塘坝)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城市排涝治理。

  2.地质地震灾害防治。

  全面推进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避险移民搬迁。

  3.森林火灾防治。

  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区级、乡(镇)街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景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强化预警监测,建立健全覆盖全区重点林区的森林防火预警和观测瞭望网络。推进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健全完善森林火灾应急物资储备体系,配齐备足物资储备,确保应急状况下随时调用。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森林火灾督导检查。

  (四)应急指挥与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1.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完善调度指挥、会商研判、模拟推演、应急保障等设备设施及综合信息平台系统,与省、市应急指挥系统标准一致、平台互通。

  2.应急救援项目建设。

  以建设智慧化应急管理体系为基本点,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应用为必要辅助,建设“指挥调度、风险监测、隐患识别、辅助决策、应急保障”信息化和数字化平台。

  3.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增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相关标准,将消防救援大队建设成为“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在相关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依托,建立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专业性应急队伍。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防汛抗旱队伍、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由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对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技能培训,避免“多队单能”。

  完善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加强知识培训。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发挥专业应急队伍各自优势,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纳入应急救援队伍。

  深化专家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研判会商和一线调研,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使其成为灾害风险隐患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的“智囊团”。

  4.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

  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对现有应急储备库进行改扩建,加大投资力度,提高储备库硬件水平。健全应急物资装备基本保有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以“平时放得下、用时拿得出、急时一定够”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的合理购买与储备。打造应急物资储备与紧急运输集成一体化的应急物资储备与运输物联网。倡导个人、家庭提升应急管理意识,分散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物品,使政府、企业与家庭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的物资储备系统。

  (五)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1.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

  结合省、市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应用平台,与省、市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与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安全、消防救援等各类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支撑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持、政务管理等应急管理业务应用。

  2.应急通信网络体系建设。

  在全市应急通信网络建设框架下,整合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森林消防等队伍现有的通信网络资源,构建上下贯通的基础网络设施。

  3.灾害事故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

  建设全域覆盖的应急管理感知网络,依托应急通信网络,按照《吉林省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要求,建设自然灾害、生产安全、城市安全和应急处置现场的感知网络。以技防为核心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高科技技术及设备在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和事故救援中的应用。

  (六)应急管理智力建设工程

  在传统的报告、讲座等培训手段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模拟演练、案例讨论、翻转课堂、视频教学以及桌面推演等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和实训力度,提高受训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和培训实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领导体制,认真履行职责。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主要任务、重点工程有序推进,顺利实施,尽快落地见效。

  (二)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财政部门对规划实施予以合力保障。加强应急管理财政支出政策的研究;完善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开辟社会化、市场化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扩宽多元化筹资渠道。

  (三)明确任务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应急管理规划或者实施方案,做好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协调,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统筹做好任务和重点工程安排,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建立完善重点工程或项目的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日常运维保障机制与措施。

  (四)强化评估考核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将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落实,建立督导、考核以及履职尽责、监督问责机制,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围绕重点工作任务统筹研究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掌握落实进度,分析解决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本规划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