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通昌政发〔202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部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区长 赵洪光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负责发展和改革、财政、税务、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城乡建设管理、统计、环境卫生、公厕管理、民族宗教、对口合作、街道等方面工作。
受区长委托分管审计局。
分管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通化市统计局东昌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东昌分局、通化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通化市公共厕所管理处、吉林昌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大常委会、政协、监察委员会、编委、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通化银保监分局、市区有关商业银行、市区有关商业保险公司、市区供电公司、通化东昌榆银村镇银行。
副区长 李 俊 协助区长分管负责公安、信访、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通化市公安局东昌区分局、信访局、司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人武部、区内驻军部队、法院、检察院、交警大队。
副区长 丁崇智 协助区长分管负责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民政、残疾人事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
联系工商业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