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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220502013583620H/2023-00272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通知 |
发文机关: |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标 题: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通昌政办发〔2023〕1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索 引 号: | 11220502013583620H/2023-00272 | 分 类: | 专项规划 ; 通知 |
发文机关: | 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标 题: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通昌政办发〔2023〕1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29日 |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昌政办发〔2023〕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目 录
第一章 砥砺奋进乘势而上 开启生态环保新征程................1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2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8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11
第二章 立足新阶段新愿景 绘就生态环保新蓝图...............12
第一节 指导思想................................................................12
第二节 基本原则................................................................13
第三节 主要目标................................................................14
第四节 愿景展望................................................................17
第三章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拓宽源头严防新路径...............17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17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18
第三节 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19
第四节 完善绿色农业发展体系.........................................20
第四章 实施协同差异管控 实现大气质量新改善...............22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22
第二节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23
第三节 突出重点污染源治理............................................23
第四节 加强其他污染物防治............................................25
第五章 加强“三水”统筹 综合治水取得新成效...............26
第一节 统筹“三水”系统治理.........................................26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27
第三节 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29
第四节 推动水生态保护恢复............................................29
第六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 推进农村环境新提升...............31
第一节 协调土壤和地下水防控.........................................31
第二节 推进土壤分类管控利用.........................................32
第三节 管控地下水污染风险............................................33
第四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33
第七章 加快生态保护修复 彰显美丽东昌新形象...............35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35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36
第三节 完善生态保护监管制度........................................37
第四节 推进实践创新基地建设........................................37
第八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拓宽环保工作新领域...............38
第一节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39
第二节 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40
第九章 严控生态环境底线 防控风险达到新水平...............41
第一节 提升固废危废防控水平.........................................41
第二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42
第三节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排查........................................42
第十章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环境治理新功能...............43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责任体系.........................................43
第二节 提升综合执法监测能力.........................................45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45
第十一章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谱写生态文化新篇章..........46
第一节 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47
第二节 倡导简约适度低碳生活.........................................47
第三节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48
第十二章 统筹兼顾精准施策 开创生态环保新局面..........49
第一节 强化责任落实........................................................49
第二节 保障资金投入........................................................49
第三节 严格考核评估........................................................50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50
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通化市东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总结“十三五”期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分析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阐明全区“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新时代东昌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发展定位,坚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期间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新要求,为加快生态强省建设和吉林省全面打造“白山松水 焕美吉林”的美丽中国建设吉林新篇章贡献东昌力量。
第一章 砥砺奋进乘势而上 开启生态环保新征程
“十三五”以来,通化市东昌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标志性成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高度将继续保持,环保科技手段和管理模式迭代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树牢底线思维,紧紧抓住重大机遇,妥善应对各种挑战,推动通化市东昌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第一节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成效
“十三五”期间,通化市东昌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以项目建设为手段,补短板、强监管、优服务,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能力稳步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十三五”期间,通化市东昌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尤其是SO2、NO2较2015年年均值明显下降。从2016年到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稳定在90%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稳定在32微克每立方米至34微克每立方米之间,PM10年均浓度稳定在51微克每立方米至52微克每立方米之间,变化幅度不大。
“十三五”期间,全区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为100%;重点流域2个省控断面(江沿、二密河)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地表水劣V类水体比例为0;玉带河、佐安河、光复河等3条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为100%。
“十三五”期间,全区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保持稳定,达标率为100%,全区城市区域噪声环境质量呈不断改善的趋势。主要声源仍以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为主。
“十三五”期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
1.强力推进蓝天保卫战。
通化市东昌区“十三五”时期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重点在燃煤污染治理、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了环境空气质量连年提升的既定目标。
涉气行业污染治理。累计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242台,14台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基本实现达标排放;8户重点企业全部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2座加油站全部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大型餐饮业全部安装油烟净化器,中小型餐饮业安装油烟净化器达到80%。
秸秆禁烧有序推动。制定《东昌区秸秆离田方案》及《东昌区秸秆禁烧方案》,落实秸秆禁烧管控“十项机制”和“三本账”,违规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卫星遥感保持“零火点”。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调整预警分级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严格落实燃煤供暖锅炉错峰起炉、重点行业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4户重点企业全部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完善应急减排项目清单,2户涉气企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十三五”时期严格实施《东昌区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升工作实施方案》,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区1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已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3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全面完成,河道整治达到“三无”治理目标。工业集聚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1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全区水生态和水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水平。通化市污水处理厂(通化市碧水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金厂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排放标准。东昌区沿浑江两岸及各内河支流敷设截污管线33.78千米,排水网109.4千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升。
推进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污水依托修正和万通两家药业污水处理站实现集中处理,金厂镇污水管网与市政管网并网通水,全区3家国控源涉水企业和13家医药生产企业全部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工业废水处理率大幅提升。
推动工业企业污水深度防控。加强监控管理力度,全区重点监控企业均已安装污水处理设施,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建立通化市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平台管理系统,涉水重点监控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对重点监控企业的科学管控。
积极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全区列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名单中的黑臭水体共有3条,包括玉带河、佐安河、光复河,已全部完成工程治理任务。铺设截污管道8.5千米,完成河道垃圾、杂草及漂浮物清理,达到国家要求的“三无”治理目标。
实施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工程。严格落实《通化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区内的通化市哈泥河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划、立、治”工作,明确水源地整改任务清单、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各相关部门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一抓到底”的原则,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强力推动,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3.有序推进净土保卫战。
“十三五”时期,通化市东昌区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涉重金属污染防控等工作为重点,扎实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目标。
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22个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信息调查,建立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动态管理清单,确定1户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企业,完成基础排放量核算和上报工作。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全区无涉镉重点企业。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严格用地准入。全区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成本区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编制农用地分类清单,完成国家下达的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加强固体废物监督力度。依法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对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切实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全区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一企一档”管理,257家产废企业实现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等全程信息化。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完善联勤联动机制,提升打击合力。
4.扎实打好“青山湿地保卫战”。
“十三五”期间,大力实施宜林地造林、更新造林等工程,完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养护,全区完成造林、补植造林8685.7亩。建设义务植树基地14个,植树34万余株,充分落实以林地保护为基础,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7.3%,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受到国家表彰。
5.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十三五”期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创建3A级乡村2个、2A级乡村1个。开展“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创建活动,评选美丽庭院2405户,干净人家4635户,金厂镇夹皮沟村、江东乡横道子村被纳入全省首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实施“畅返不畅”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农村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全力保障村民饮水安全,农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提升。
(三)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成果丰硕
围绕国家规定的创建指标要求,通过“五城联创”合力攻坚,加大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全区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同步联动,推进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经过几年不懈努力,2020年,东昌区被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授予“吉林省生态区(市、区)”称号。全区2乡1镇中,创建各级生态乡镇1个,占33.3%。全区14个行政村中,创建生态村7个,占50%,生态文明成果持续巩固。
(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工作。根据《吉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已有2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在建1个水体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努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督察整改力度持续加强。坚持落实“一案双办、双督”工作制度及区级领导和责任单位“双包保”工作机制,压实压紧“四项机制、八项制度”,建立完善“四人一案”责任制,认真落实“五个一律问责”要求,严肃开展督察整改追责问责。第一轮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47个反馈问题、279件交办信访案件,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上报备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33个反馈问题,均为共性问题,其中6个立整立改和3个短期整改问题完成整改并销号备案;剩余24个整改问题正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中,20件交办信访案件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第二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加快绿色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应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省考察时提出的指导理念,抓住发展机遇,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和攻坚成果。要坚定不移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对接吉林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和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发展带等省市重大战略,建设国际医药健康名城重要支撑区、东北东部中心城市的核心承载区、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的先行区,把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环保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确立坚定了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国家意志,对正确处理好世界现代化过程中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绿色文明发展道路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十四五”期间,全国上下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继续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先进发展理念,有望真正迈入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历史时期。
吉林生态强省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指明了前进方向。“十四五”期间,吉林生态强省的建设是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的重大决定,为“十四五”期间全省继续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统筹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明了前进方向。全省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美丽中国的“吉林样板”。
生态文明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动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思路的提出,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建设美丽中国、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东昌区2020年获得“吉林省生态区(市、区)”称号,并在积极申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十四五”期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持续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动力,全区将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健全体制机制,加强探索创新,有效带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有力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吉林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的建设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活力。吉林省东部地区生态优良、资源丰富、区位特殊,承担维护东北生态安全重大使命,推动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是全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部署。通化是吉林省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省发展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东昌区以通化市建设吉林省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为载体,坚持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不动摇,探索高效的转型发展模式,依托生态资本,培育绿色产业,走出生态良好、绿色发展、文明富裕的转型发展之路,把“绿水青山”“冰天雪地”的生态优势转化为“金山银山"的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在绿色转型中开发新资源、构建新结构、寻求新市场、培育新产业、再造新优势,推进资源型产业和产品向高端化、绿色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成为通化市建设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的先行区。
第三节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十四五”时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一定挑战。
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压力较大。区域环境空气属于气象敏感型污染,尤其在冬季出现重污染天气的情况偏高,进入12月份受地面均压场控制,风力较小,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易造成中度污染天气,局地短时易形成重度污染。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多种因素叠加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仍面临较大挑战。
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待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的覆盖率仍有较大缺口,雨污分流整体情况不佳。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存在短板,对工业、农业、生活源形成的固体废物处置能力不足,处置形式单一,缺乏本地化的再生利用措施,外运处置存在管理隐患,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处理工作亟需统筹规划实施。
产业结构绿色转型面临较大压力。经济规模与总量偏、产业层次不高、产业链尚不健全、综合竞争力不强,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集群程度和产业融合程度不高,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均衡发展的挑战较大。产业开发区入驻企业与规划产业定位不协调,产业向规划转型压力大。创新能力不足、缺乏核心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研发。特色产业不突出,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面向医药健康产业、高品质绿色食品产业、旅游康养产业的绿色转型面临诸多难点。
第二章 立足新阶段新愿景 绘就生态环保新蓝图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系统谋划、科学确立“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思路、新目标、新愿景,为加快建设美丽东昌开好局、起好步。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东北振兴发展的历史机遇,落实省委“三个五”和“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新时代绿色转型升级,推动新时代东昌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健全生态文明体系,协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美丽东昌建设再上新台阶。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把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加绿色投入,持续增加优质生态产品供给,维护人民的生态安全,不断增强人民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导向,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把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持久内生动力。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
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机制,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鼓励企业主动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畅通公众参与环保监督的机制,不断提高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转变。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品质显著提升,碳排放控制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力求建成“国土空间布局合理,发展模式绿色高效、生态环境优美宜居、生活方式低碳节约、生态制度完善健全”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现代品质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境界。重点实现四个方面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区空气质量稳步提升,PM2.5年平均浓度下降至2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97%,重污染天气为0。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达到100%,保持无劣Ⅴ类水体。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0%。
——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明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0%。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得到有效保障。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通化市下达目标任务。
——生态系统稳定性得到显著增强。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森林覆盖率达到73.1%,生态质量指数达到良好水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增强。
——绿色高质量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向绿色化转型,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应对气候变化能力稳步增强;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蔚然成风,全民生态自觉显著提升。
“十四五”时期通化市东昌区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指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
生态 环境 质量 |
1 |
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μg/m3) |
27 |
25 |
约束性 |
2 |
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5.6 |
97 |
约束性 |
|
3 |
重污染天数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5 |
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6 |
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7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42.9 |
80 |
约束性 |
|
8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0 |
95 |
约束性 |
|
9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
90 |
有效保障 |
约束性 |
|
污染物 排放量 |
10 |
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11 |
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12 |
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13 |
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 |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生态 安全 维护 |
14 |
森林覆盖率(%) |
67.3 |
73.1 |
约束性 |
15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良好水平 |
约束性 |
|
16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公里) |
110.2 |
达到省市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应对 气候 变化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比例(%) |
/ |
达到市级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率(%) |
-2.3 |
约束性 |
||
19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预期性 |
第四节 愿景展望
展望2035年,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阶段,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全面畅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碳排放达峰后持续有降,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绿色节约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完善,全体社会公民的生态文明素质显著提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迈向一个新台阶。
第三章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拓宽源头严防新路径
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培育绿色新动能,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统领,强化源头管控和治理,持续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落实“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统筹优化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布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控制线,强化“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规范开发建设活动。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框架下,推动污染物排放和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
强化耕地保护与利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未利用地开垦。进一步开展耕地合理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建设,强化土壤肥力自我恢复功能,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功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统防统治等绿色生产技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切实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
统筹生态功能区保护与修复。强化生态红线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加强各类重要生态空间管控,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强化浑江流域和水源地的生态治理与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深入推进矿山环境和土地恢复治理,有效恢复关闭矿山生态功能,加强浑江城区段支流“多廊”建设,推进水源涵养及水土保持防护,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维持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功能稳定。
第二节 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严格产业项目准入约束。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规模,严格执行石化、化工、造纸等项目准入政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
实施绿色改造攻坚行动。采用先进技术手段,推动园区循环发展,鼓励关联性强的重点产业发展循环产业链,支持企业清洁生产,提高废水、废渣等循环再利用水平。以印刷、化工、制药、热力等企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和低碳化改造,鼓励创建绿色工厂和绿色示范企业。出台支持鼓励政策,推行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引导企业开发绿色产品。
推动优势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三大天然药库”“绿色立体宝库”的资源优势,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产业优势,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发展特色保健食品、医疗和康养结合的大健康产业,全力打造保健品、绿色食品、健康养老产业集群。依托得天独厚的冰雪资源优势,发挥“全域旅游示范区”“中国滑雪之乡”“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品牌效应,紧密结合“绿色自然、白色冰雪、红色文化”三大主题,发展生态旅游支柱产业,构筑以冰雪运动旅游、度假养生旅游、城郊型生态旅游、特色农家乐旅游为核心的生态旅游业。
第三节 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结合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消费替代、污染物区域削减等政策,减少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实施“减煤”行动,压减化工、建材等非电工业行业用煤量,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水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推动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大幅削减散煤。
优化绿色能源消费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石油消费增量,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因地制宜开展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进一步提升清洁取暖比例。推动实施“绿色能源”计划,统筹推进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有序开发利用水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完成省、市下达指标。
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全面推广煤炭清洁利用,限制低品质散煤的流通和使用,提高煤炭利用效率。以降散煤为重点,强力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深入挖掘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潜力,持续提升各行业能效水平。加强重点领域与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专栏1 绿色低碳发展工程 |
(一)清洁低碳能源建设工程。 充电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吉林佳车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通化长途客运有限公司等共9个充电场站。 乡村振兴新能源光伏发电项目。在全区20个行政村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4MW整区推进光伏发电项目。 (二)绿色农业建设工程。 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新建温室农业设施和创意农业体验田,其中温室农业设施包括玻璃智能温室、观光温室、拱棚(净菜分拣)、土壤改良区等。 |
第四节 完善绿色农业发展体系
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稳步提升特色农业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棚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优势产业,推动棚膜经济绿色发展。推动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建设精品农业、绿色蔬菜产区。申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多措并举推动现代农业、生态农业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
建设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以全产业链建设为主线,推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增强精深加工产能。抓好生态黑猪、标准化肉鸡和肉牛养殖基地建设,推动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实现由数量扩张向数质并重内涵增长的转变。积极探索粪污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模式,确保畜禽粪肥最大限度资源化利用,2025年,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健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用薄膜,加强农膜回收等环节监督管理。推进制定和完善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的政策措施,鼓励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利用。积极示范推广生物可降解农膜,增加专用降解膜推广示范面积,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第四章 实施协同差异管控 实现大气质量新改善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突出抓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重点行业污染物管控,突出秸秆、燃煤锅炉、移动源、工业企业、扬尘和餐饮油烟等重点污染源整治,加强其他污染物协同治理,巩固无重污染天气成果。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协同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推动城区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及季节性特征,制定分区域、分时段、分领域、分行业的差异化和精细化协同管控措施。在夏季以化工、包装印刷等行业为主,加强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细颗粒物和臭氧前体物排放监管。在秋冬季以移动源、燃煤源污染管控为主,强化不利扩散条件下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监管。到2025年,细颗粒物浓度持续降低,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升高趋势。
健全重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畅通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科学确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实施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和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推动企业主动提高治污水平。到2025年,保持无重污染天气。
第二节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结合全区重点排污单位行业特点,积极推进化工、医药、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控制和治理,全面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原料替代,到2025年,涉VOCs重点行业全面采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
实施重点行业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强化源头防控,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原料、技术、工艺和装备。结合省、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及后续全省各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和时限工作部署,有计划完成全区热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三节 突出重点污染源治理
深化燃煤锅炉综合整治。严控新建燃煤锅炉,本区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推进装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燃煤火电机组、65蒸吨及以上供热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全面加强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秸秆全域禁烧行动方案》,实行秸秆全域禁烧,全面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露天焚烧行为。运用卫星监测、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置秸秆焚烧问题。持续推进秸秆处置“5+1”模式,大幅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
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监管及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控制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淘汰不满足我国第四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机械。
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监管。加快建立餐饮重点整治企业名录,实施“双随机”检查,督促乡(镇)餐饮油烟单位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杜绝油烟净化设施无效运行。乡(镇)餐饮服务场所、机关、学校食堂等按规范要求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器。2025年底前,乡(镇)餐饮企业实现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全覆盖。
实施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绿色施工,强化施工现场、堆场、裸地、门市装修等扬尘污染防控,严格渣土运输车辆等规范化管理,逐渐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覆盖面,推进扬尘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长效化。强化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提升道路保洁作业规范标准,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25年,城区机械化作业率达90%以上。
第四节 加强其他污染物防治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开展区域范围内大气氨规范化排放调查,摸清重点排放源。强化工业企业氨逃逸控制,通过原辅材料替换等措施推进液氨使用企业减少氨排放。加强源头防控,优化化肥、饲料结构,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试点开展大型规模化养殖场大气氨排放总量控制。
加强恶臭气体防控。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鼓励在恶臭投诉重点企业和园区周边采用电子鼻监测。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场等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控制,完善臭气产生环节的密闭措施及废气收集治理措施,提升恶臭治理水平。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加强重点领域噪声管控。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突出工业生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商业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时段的噪声污染管控,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整治,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
专栏2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一)大气重点行业治理工程。 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推动大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对通化市百利克朗思包装有限公司印刷有机废气进行治理。 (二)大气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 燃煤污染控制工程。拆除区域分散燃煤供暖锅炉,大部分纳入集中供热系统,在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改为燃生物质锅炉或电锅炉。 |
第五章 加强“三水”统筹 综合治水取得新成效
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合理确定断面水质目标,深化城镇、工业、农业“三源共治”,突出抓好重点河湖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通化市东昌区水生态安全能力,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第一节 统筹“三水”系统治理
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统筹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同步施治”。对辖区内“一江十河”重点支流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压紧压实河湖长责任。提高流域水资源供给能力,加强浑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完善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实施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以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健全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为基础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压实压紧河湖长制工作责任链条,以发现问题、处理问题为导向,切实提升水质改善成效。依托排污许可证信息,建立“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体系,切实提升水质改善成效。
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城市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迁移后现保护区内污染源整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风险防控。统筹做好周边生活污水、垃圾、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保持100%。
第二节 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严格流域水质长效管控。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按照“一河一策”“一断面一策”原则,制定不达标水体整治方案,建立“问题、措施、项目、责任”四个清单。紧盯工业园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水大户,突出抓好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执法监管。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建立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短板。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开展城市雨洪排口、直接通江入湖的涵闸、泵站等初期雨水污染控制。鼓励将城镇雨洪排口纳入监测管理等日常监管。推进市区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初期雨水截流纳管和处理设施。到2025年,全区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加强工业园区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提高工业污水处理能力,规范工业企业和园区排污管理,对工业废水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情况进行排查,组织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为污染物不能被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纳管企业的污水依法限期退出污水管网。对重点企业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按照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大力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80%。推广生态循环发展模式,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促进养殖规模与资源环境相匹配,减少畜禽养殖污染。通过调整种植结构和空间布局、推广有机肥施用、推进测土施肥技术等措施,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综合采取改造农业灌溉系统、建设生态拦截沟等措施减少农田灌溉退水污染负荷。
第三节 强化水资源保护利用
完善水资源节约利用体系。全面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城市。完善用水总量控制、用水强度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以提高水利用效率为核心,以降低耗水定额和提高重复利用率为关键,以相关高用水行业为重点,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强化工业节水管理。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和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达标排放与中水回用。实施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推动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构建城镇良性水循环系统。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积极建设“滞、渗、蓄、用、净、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
第四节 推动水生态保护恢复
加强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开展水源涵养保护建设工程,在流域内适宜地区继续建设水源涵养林,建设坡改梯、经济林、地埂植物带等,推进退耕还林,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和水土保持能力。重要水源涵养区应严格管理、制定准入条件,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实行保护与限制并重,确保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推进水生生物保护和恢复。加强流域源头生境保护,加大“三场一通道”保护力度,加强对水产遗传资源、特别是珍稀水产遗传资源的保护。通过推进通化市浑江流域重要渔业资源保育项目,恢复土著鱼类种群丰度,增加人工增殖和放流数量,增加东北七鳃鳗、细鳞鲑等土著鱼类种群数量,确保水生生物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
专栏3 水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通化市污水处理厂升级工程:主要对浑江提升泵站前端增加格栅,保障生化池安全稳定运行。增强活性污泥活性,提高氨氮及总氮处理率,确保冬季出水稳定达标。 通化市污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主要新建污水管线共计22.636km,实现通化老城区分流制排水,同时新建及改造雨水管4805m。改造末端溢流口,增加鸭嘴阀8个,新建八字式出水口1座。新建中水管线共计1.5km。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在金厂镇夹皮沟村、金厂村、龙头村修建防渗井,新建728座环保厕所,江东乡横道子村、佐安村、保安村修建防渗井,新建环保厕所数量1405座,环通乡明兴村、江南村、石棚子村、西昌村、光复村修建防渗井,新建环保厕所数量568座。 (三)水生态恢复工程。 通化市哈泥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实施退耕还林、种植水保林,经济林;开展生态修复、补植,围栏及标志;河道生态修复建设,河道清淤;建立生态景观点和生态廊道。 通化市浑江流域重要渔业资源保育项目:主要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建设鱼苗培育池、鱼种池、亲鱼池、隔离检疫池、孵化车间建筑。购置显微镜、解剖镜、冰箱、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孵化桶、平列槽、活鱼运输车等仪器设备。 |
第六章 深化土壤污染防治 推进农村环境新提升
深入打好黑土地保卫战,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风险防控,持续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第一节 协调土壤和地下水防控
加强空间布局管控。深化土壤详查成果应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加强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地下水协同防治,新(改、扩)建建设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守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
强化耕地污染源头控制。通过土壤污染溯源排查整治,持续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排查,识别污染物来源及进入农用地路径,并提出管控对策。加强农药、肥料、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转变病虫草害防控方式,大力推进绿色防控,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理,控制和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农用地造成污染。
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行在产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开展新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以及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督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污染隐患排查。
第二节 推进土壤分类管控利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积极落实上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管控。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推荐的安全利用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方案,持续推进受污染农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推广应用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推动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全区暂无建设用地污染风险地块。应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调查成果建立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目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修复。以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等遗留地块为重点,加强腾退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工程监管,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重点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
加大对黑土地的保护力度。实施黑土地保卫战,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熊猫地”的指示要求,围绕黑土地的数量管控、质量保护、占补原则、整治潜力等内容,努力实现以空间规划为龙头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为抓手的黑土地有序保护和利用,开展黑土地保护性作业,推动全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动态平衡。
第三节 管控地下水污染风险
开展地下水现状调查评估。以饮用水水源保护为核心,持续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及供水单位周边区域环境状况和污染风险调查评估,建立饮用水水源地档案制度。对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环境风险评估。
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加强对化学品生产企业等重点区域地下水风险防控,定期开展渗漏检测,推进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控联动监管,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评估指导。到2025年,完成省下达的地下水防治任务,确保地下水环境质量不下降。
第四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美丽庭院、干净人家实现整区覆盖,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与农民危房改造、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一体化推进,切实改善区域农村环境整体面貌。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打造“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呈现出乡村和美、乡风和谐的新景象,奋力打造品貌容颜更加靓丽的新东昌。
加强种养殖业污染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程建设,推广秸秆还田、腐熟肥料、回收利用等技术,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肥料化、能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专栏4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工程 |
(一)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 开展建设用地详查调查,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二)地下水环境调查工程。 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底数调查,开展化学品生产企业、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等重点污染源污染场地调查。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农村厕所改造工程。逐年实施农村无害化厕所改造工程,收集后经无害化发酵处理后,对粪污定期清理,用于农田或庭院绿化肥料。 (四)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东昌区美丽乡村提升工程。在三个乡(镇)实施村路巷道硬化、村庄绿美化、基础设施提升、文化广场建设、小流域治理、杖墙边沟整治、村庄亮化等工程。 |
第七章 加快生态保护修复 彰显美丽东昌新形象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生态系统建设与生态修复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扎实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努力争创“两山基地”,助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水平不断提档升级。
第一节 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
构建生态系统安全屏障。构建以白鸡腰国家森林公园、千叶湖风景区等自然保护地为主体,以浑江及其支流为骨架,以山地、森林等生态系统为重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升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强植物多样性建设,完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和养护,提升森林资源总量和林相品质,全面提升森林、水系等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不低于73.1%。
加强生态整治与修复力度。坚持系统化修复、全域化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修复与保护,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全面开展浑江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廊道建设工程、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及其他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打造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的耕地、湿地、绿地、林地生态系统复合格局,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
推进城市生态系统修复。完善城市绿色空间体系,实施城市增绿行动,把城市生态景观建设同增强生态系统功能结合起来。实施城市河湖生态修复工程,高标准推进河湖岸线生态缓冲带建设,提升城市生态空间品质。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到2025年,进一步提升城市建成区绿地率。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夯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区域的生物多样性综合调查评估,包括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流域生态系统等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开展物种、遗传多样性以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调查,掌握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完善和改进保护设施,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物种保护,保护区域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加强生物物种安全管控。加强监督执法,依法严厉打击野生动植物偷猎偷捕、滥垦滥采、违规贩卖及加工利用等违法行为。加强外来物种管控,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和预警。深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的生物防控技术,加大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力度,严防外来入侵病虫,切实保护全区本地物种。
第三节 完善生态保护监管制度
强化生态修复行为监管。加强对矿山生态恢复、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修复的监督。定期组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对实施过程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加强监测评估成果综合应用,依据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补偿,依据修复工程成效配置专项资金。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强化部门协同,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对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修复和管理情况开展督察,加强对生态保护修复履责情况、开发建设活动生态环境影响监管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毁林毁湿毁草等侵占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
第四节 推进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推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依托区域内生态优美,自然资源丰富,山城相融,山水相依的自然资源优势,充分利用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吉林省生态县(市、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养老)称号,深入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通过顶层设计,探索东北地区山水城市“两山”实践创新模式,科学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打造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东北地区山水城市典范“两山”实践创新“东昌”模式。
专栏5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
(一)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 浑江中上游东昌区受损弃置地治理及生态修复恢复项目:主要对通化市东昌区历 史遗留矿山进行地质灾害消除、弃置渣堆体、微地形重塑、受损土地生态修复(购买客土)、生态恢复及保护(灌草建植,覆土绿化、挡墙蓄坡绿化、开凿平台绿化、边坡钻孔绿化、挂网喷播绿化(改性糯米浆材喷播)、播撒草籽等等需要因地制宜采用适用的方法。 浑江中游废弃采石场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在新立采石厂,柳条村第一、第二采石 厂等矿山开展削坡工程、剥离硬覆盖工程、建筑垃圾外运工程、废石外运工程、改性糯米浆材喷播工程。 佟佳江生态湿地公园项目:主要依托金厂河和浑江交汇的水生态特点建立佟佳江 生态湿地公园,建设表流湿地工程,种植如黑麦草、两耳草、高羊茅草等根系发达的水生植物,依靠植物扎实土壤,防止岸边淘刷,维护岸坡稳定性,为水中生物提供栖息地和活动场所,保护水生态。 (二)绿色创新示范基地创建工程。 结合东昌特色,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和模式,创新制度实践,全力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
第八章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拓宽环保工作新领域
紧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和通化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治理,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第一节 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
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要求,贯彻实施通化市碳达峰方案的十大行动计划,落实达峰和减排措施,推进重点行业二氧化碳率先达峰,鼓励其他行业尽早制定峰值目标,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有序推进碳排放指标分解,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力争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左右,完成通化市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任务。
控制工业过程碳排放。严格控制重点高耗能行业和高耗能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有效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鼓励采取原料替代、生产工艺改善、设备改进等措施减碳。推进化工、建材等领域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交通领域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和新能源车辆,制定营运车辆低碳比例,加强公路货运节能,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强化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加强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设施更新利用,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开发与推广。
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提高建筑用能效率,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推广绿色建材。提升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实施“绿屋顶”计划,推动城乡建筑领域太阳能光电技术应用。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有效发挥森林、草原、湿地、农田、土壤、冻土的固碳作用,通过水系、绿地、林地、湿地等生态建设方式,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快提升以生态价值转化为关键的生态碳汇能力,实施青山保卫战,积极营造水源涵养林、生态防护林和经济林,加强沿重要交通走廊、水系两侧及环村绿带建设,稳步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城市森林覆盖率。
第二节 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构建应对气候变化综合体系。全面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筹融合,建立健全统筹融合的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协同增效。全面提升水资源、农业、林业、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适应能力,强化适应型基础设施,构建涵盖多领域的高效减缓气候变化综合体系。
夯实应对气候变化基础支撑。推进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明确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排放源,逐步扩大清单范围。加快推行碳排放权交易,落实国家、省、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完成重点排放企业历史数据核查、配额分配等工作,确保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全部进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专栏6 应对气候变化工程 |
(一)低碳示范工程。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通过造林、再造林和森林管理,减少毁林等活动开发人工林,进行碳汇资源开发合作。 (二)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工程。 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重点行业低碳化改造工程,提高能效。 |
第九章 严控生态环境底线 防控风险达到新水平
提升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多层级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的处置和环境风险管控,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第一节 提升固废危废防控水平
加强一般固废处置利用。开发、推广有利于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生产工艺和技术,鼓励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企业开展内部综合利用处置,有效减少源头固体废物产生量。按照“配套当地产业、综合利用优先、自我消纳为主、区域协同为辅”的思路,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固体废物资源化。拓宽综合利用渠道,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规模化。
推进区域危废处理能力共享。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监管,确保危险废物的零排放。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和利用处置以及环境管理现状。全区危险废物类别和处置需求量均纳入通化地区危废处理设计范围内,实现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的共享。
提升医疗废物防控能力。加强区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实现城乡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全面覆盖。配合通化市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湖,达到区域医疗废物处置体系逐步完善。
第二节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防范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环境风险,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查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底数,落实“一企一策”,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或依法关闭。
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措施。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针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新污染物,实施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强化源头准入,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第三节 加强环境风险预警排查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排查体系。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和化工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动态更新环境风险源清单。完善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细化环境风险监测预警,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多层次预案体系,健全生态环境风险动态评价和管理机制。加强重点环境风险源预案管理,建立预案定期演练机制,督促相关企业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以及应急预案修订。强化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队伍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第十章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 增强环境治理新功能
建立健全高标准、高水平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各类主体责任。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监测、督察为监管手段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责任体系
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建立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和全民行动体系。强化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联动执法、监督考核、执纪问责等方面的制度机制,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
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发挥通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完善乡(镇)街道协同一致、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的作战体系。完善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优化覆盖机关各部门的分级分档考核制度。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落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促企业落实“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损害赔偿、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强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落实管理体制、污染治理、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应急处置等措施,强化资金投入、物资保障,规范自身生态环境保护行为,推动落实企业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法定义务。
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要全面开展复核复检,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及信访案件办理结果公示内容,逐条对照核实,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高整改标准,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强化日常督导、现场检查和年度考核,持续传导压力,推动整改工作提质提速,确保实现“清零”目标。
第二节 提升综合执法监测能力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落实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提升全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要求,统一生态环境监测执法队伍执法用车和装备,推进移动执法和非现场监督执法。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积极响应创新执法“大练兵”,加强基层执法队伍能力建设,锤炼过硬作风,提升生态环保监督管理水平。
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山水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行“谁考核、谁监管”和“谁污染、谁付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认真落实排污许可制度,落实排污许可与环评、执法衔接工作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加快配齐与职能任务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仪器装备,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进一步开放环境治理市场。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实行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扩大环评告知承诺和“豁免清单”,对重大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精准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建立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推动落实省、市制定的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落实确权、登记、抵押、流转等配套管理制度。
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顶层设计,探索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积极构建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应用体系,建立区级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加快核算成果多元应用。鼓励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和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加大对小微企业进行绿色产品认证的支持力度,丰富有机产品类目,扩展绿色产品、绿色服务产业链。
第十一章 推广绿色生活方式 谱写生态文化新篇章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教力度,在全社会广泛深入进行生态文明理念,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绿色消费带动绿色发展,形成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
第一节 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国民素质教育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议程,列入党校干部培训的主体班次、干部网络教育的必修课程,纳入全区中小学教育内容,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强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学科建设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推进环境保护职业教育发展。同时积极在企业、社区及村镇进行全方位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
创新生态保护宣传方式。在政府的宣传引导下,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以及环保政务微博、社交网络、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不断创新生态保护宣传教育形式。结合每年“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26”吉林生态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纪念活动,开展相关宣传。发放生态保护宣传材料,开展公众有奖问答,带动各单位参与生态保护宣教活动,使公众真正参与到生态保护中。
第二节 倡导简约适度低碳生活
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每年组织一次以绿色生活为主题的先进评选活动,在普通市民、家庭中评选绿色生活的先进典型,授予“绿色家庭”称号。到2025年,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推进低碳生活绿色消费。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全面推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水、节能、节电等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引导公众选购节能节水型产品,抵制高能耗、高排放产品和过度包装。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推进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第三节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积极发挥党政机关作用。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能耗、水耗等目标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党政机关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大绿色采购力度。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应达到上级要求。
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强化社会监督与参与。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第十二章 统筹兼顾精准施策 开创生态环保新局面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健全组织、资金、宣传等保障机制,精准施策,狠抓落实,形成社会参与推动规划实施的强大合力,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推动规划任务有效落实。
第一节 强化责任落实
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组织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履行环保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进一步巩固完善齐抓共管治理大格局。将“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分解列入各部门和乡(镇)及其主要领导人员的任期责任制,实行年度考核。建立完善分级管理、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节 保障资金投入
完善生态环境资金投入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重点投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以及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领域,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第三节 严格考核评估
规划在实施过程中要对规划执行情况开展终期考核,在2025年底,由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规划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回顾和评价,综合判断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提出加快规划实施的措施和建议,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以保障规划目标按期实现。考核评估结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习和宣讲活动,推进生态环保新媒体建设,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做好热点舆情处置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等典型示范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培育一批有东昌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充分调动社会公益群体力量,加强学校、社区宣传,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关注环保、参与环保、支持环保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