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部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通昌政发〔20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部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区长 徐伟东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区长分管负责发展和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经济运行、财政金融、国资国企、应急管理、机关事务、国防动员(人防)、税收、统计、民族宗教、对口合作等方面工作。
受区长委托分管审计局。
分管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财政局(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吉林昌龙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大常委会、政协、监察委员会、消防救援局、通化市统计局东昌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通化市东昌区税务局、通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东昌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中心支行、通化银保监分局、市区有关商业银行、市区有关商业保险公司、市区供电公司、通化东昌榆银村镇银行、市农行东昌支行、农村商业银行。
副区长 高 峰 协助区长分管负责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分管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发展局)。
联系工商业联合会、归国华侨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通化市生态环境局东昌区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通化市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
副区长 丁崇智 协助区长分管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自然资源、公路建设、供销、征地拆迁、市场监督管理、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发区建设等方面工作。
分管吉林东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业局)、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通化市国土资源局东昌直属分局、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国网通化市城郊供电公司。
副区长 董 鹏 协助区长分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城乡建设管理、环境卫生、残疾人事业、街道等方面工作。
分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办事处。
联系残疾人联合会、通化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通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东昌大队。
副区长 李海军 协助区长分管负责招商、通化华润希望小镇项目建设等方面工作。
协助副区长丁崇智分管乡村振兴和通化华润希望小镇建设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副区长 毛 雪 协助区长分管负责招商工作。
协助副区长李俊分管抗美援朝烈士陵园项目工作;协助副区长孟波分管文旅产业工作。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