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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25-05229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标      题: 中共东昌区委东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通昌委〔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620H/2025-05229 分      类: 其他 ; 报告
发文机关: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标      题: 中共东昌区委东昌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文字号: 通昌委〔202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2月27日

  中共通化市委、通化市人民政府:

  2024年,东昌区依法履行职能,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为推动全区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2024年,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进行6次法治内容的学习,全年通过政府常务会、党组会等方式开展集体学习45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带头学法用法做好表率。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4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以“线上自学+线下培训”的方式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市区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企业群众办事一站式服务,推动30件“高效办成一件事”主题服务落地实施,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基层,开展“数字政务门牌”成为全市试点。

  二是全面推进接诉即办改革。起草并下发《东昌区民生难题接诉即办三级处理机制》,建立“政数接办、部门协办、政府督办”民生难题处理机制,转办政务便民服务热线按时签收率98%、按时办结率100%,排名均为全市前列。

  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本年度共上传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确认等2万余条信用信息,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开展失信信息修复工作,协助市场主体修复信用记录64条,确保经营主体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信息及时准确共享。

  四是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建设大会”精神。根据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出台《2024年东昌区营商环境优化行动重点任务方案》,聚焦进一步优化政务、法治、市场、要素、信用和开放6个环境,制定42项重点任务,确保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环环相扣、层层推进、事事落实。东昌区荣获吉林省营商环境建设标兵单位。

  (三)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和程序要求,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有效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政府各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24年,我区依法审查政府合同、协议及政策文件8件。

  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区采取前置审查与事后备案审查相结合的审查方式,及时公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文件目录清单,完善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坚决杜绝乱发文、发“奇葩文件”。

  (四)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大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实地走访3个乡(镇)、8个街道开展调研评估,全面掌握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制定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并发文公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对东昌区行政执法主体、委托组织信息进行公开。按照“谁编制、谁公示”原则协调各行政执法部门编制和公示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事项职责、行政执法依据,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深化行政检查执法智能备案改革。全面实施“事前报备、现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行政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对监管对象的无效扰动。各执法部门录入行政执法人员443人,执法报备664次,实现行政检查执法全过程、全链条电子留痕。

  (五)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有序开展。对收到的复议案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相应处理,并实时将案件办理信息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案件办理完结后,统一归档保存。2024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不予受理5件,案前调解申请人撤回1件,受理前撤回8件,逾期未补正1件,维持10件,驳回15件,终止5件。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是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加强规范化建设,严格办理程序,明确答复时限,采用多种方式,认真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和想法,共同商讨解决问题,实现人大政协、提案人和承办单位“三满意”。2024年,共接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议案、提案160件,其中市代表、委员议案提案19件,区代表、委员议案提案141件,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

  二是认真办理“微建议”。每日查看微建议转办,发现新件第一时间办理。2024年,受理政协吉云平台转办微建议35件,已全部按照时限办理完成,满意度实现100%。

  三是统筹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明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受理申请机关、受理答复程序、答复时限,切实做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件有落实、有回应。2024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0件,其中以网络形式申请公开5件、以邮寄形式申请公开5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人的要求进行答复。

  (七)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完善我区应急预案体系,积极推进全区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组织修订的《通化市东昌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已下发执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关于开展东昌区2024年度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及时下发各相关单位,指导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演练。有效提高应对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避免和减轻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我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按照《吉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要求全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述法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九)上一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行政执法部门及乡(镇)街道普遍存在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审核人员专业水平还有待提升的问题,我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4年,共集中组织两轮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及行政执法证件申办工作,全区308人完成培训考试任务,122人证件有效期满申请延续持证,83人因岗位调整、退休等原因申请注销证件,78人新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制度仍需进一步细化落实。二是无独立行政复议科室,目前只有一名专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人员和一名兼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人员负责行政复议工作,无法高质量满足全区行政复议工作需要。三是基层调解组织功能发挥不够充分。乡(镇)街道虽然普遍建立调解组织,但由于基层工作量大,基层调解人员的素质和调解水平有待提高,调解员缺乏专业的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和调解经验。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全区形成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层层发动、层层落实的工作新格局。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精神,区信访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现场述法。区委书记对述法主体进行一一点评,并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观念,坚持依法治区,提升法治实效。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坚持理论学习,进一步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带头学习,促进全区干部进一步加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核心要义,科学指导实践。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科学决策的能力,做实做细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打造便民惠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服务整体发展大局,践行以人民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助力法治环境建设,打造“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群众获得感最强”的政务服务,全面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制度建设,持续优化事项。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持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建立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的行政备案管理制度。顺应新形势建设数字政府,凸显法治的引领、规范与保障作用,确保政府数字化转型在法治轨道上展开,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四)坚持法律服务,不断强化我区基层法治建设

  逐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的主动化、制度化、多元化,使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群众身边,切实发挥法治服务便民利民的作用。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效率,提高农民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使农民能更加便捷高效地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坚持执法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

  我区将进一步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加强服务意识、提升专业技能,培养一批行政执法的专业人才,把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群众、发展我区经济社会的重要位置。

  (六)坚持探索创新,进一步改进普法教育方式方法

  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使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更加深入人心,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充分发挥法治文化阵地的宣传功能,有效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法治素养,为建设和谐幸福东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