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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989L/2024-00365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市东昌区民主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民主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方案
发文字号: 通昌民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502013583989L/2024-00365 分  类: 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通化市东昌区民主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4年01月09日
标  题: 通化市东昌区民主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方案
发文字号: 通昌民发〔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2月27日

  通化市东昌区民主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方案

  为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类考核、近距离考核的知事识人体系,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共通化市东昌区委组织部 通化市东昌区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通昌组联发[2021]1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就认真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街道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中领导成员(区管干部)的平时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时间和周期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2024年平时考核工作从第一季度开始实施。

三、考核内容、指标和权重

(一)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在承担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火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公务员,突出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注重了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实效,关注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二)考核指标。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特点,设置考核指标。注重制定量化指标,加强对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

  1.共性指标一般包括公务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

  2.个性指标包括:

  (1)能否拥护党的领导。能否自觉学习中央精神并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贡献力量。能否积极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服务意识是否到位。能否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领域相关政策,积极推动街道职能向“服务型”转变。

  (3)群众意识是否到位。能否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否动员并带领好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4)责任意识是否压实。能否自觉承担起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着力解决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

  (5)落实安全稳定工作是否到位。能否积极承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职责。有效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否到位。

  3.指标权重。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按各占50%掌握。共性指标也可采取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形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方案。每年年初,街道制定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考核周期、内容、指标、方法、程序、结果使用、监督检查及组织领导等。

(二)确定指标。街道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公务员职位职责,逐级分解本单位工作任务,确定每名公务员每季度考核指标。年度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应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公务员。

(三)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个人小结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内容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四)审核评鉴。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领导负责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街道内设机构正职领导由本机关分管领导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机关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审定。街道内设机构其他人员由街道内设机构正职领导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街道分管领导审定。审核评鉴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每季度末完成。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吸收运用绩效管理等成果,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

  对直接面向群众的公务员,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测评表等形式开展服务对象评议。

(五)确定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 4 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街道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 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好等次名额应当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公务员倾斜。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受行政或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内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结案后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六)审核备案。街道在每个季度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该季度平时考核备案名册(附件 1)、平时考核奖励备案名册(附件 2)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及时兑现考核奖励结果。

  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存档备案。平时考核档案包括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通知》中的附件 1—3、个人小结、平时考核总结报告及其他相关考核材料。

(七)结果反馈。主管领导采取会议点评、谈话或书面等形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提出改进意见。

  每年年初,将上一年度平时考核工作总结报告报区委组织部。总结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兑现考核奖励。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帮助整改提高。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街道应当根据具体情形,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激发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为其改进提高创造条件。

(三)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街道党工委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公务员平时考核作为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安排、压紧压实责任,发挥好平时考核“指挥棒”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街道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要承担具体工作责任,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指标和标准, 优化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并建立平时考核档案,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要把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同时,不得擅自扩大好等次人员范围和提高奖励标准。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区委组织部会适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不按规定组织开展的,视情况核减下一季度好等次比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核奖励;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作出处理。

(四)力戒形式主义。要减轻公务员负担,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防止过度留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同时,不得自行设置以全体公务员为对象的经常性考核项目,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通化市东昌区民主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0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