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 序号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权力来源 |
原实施主体 |
设定依据 |
| 1 |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住建局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
| 2 |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住建局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
| 3 |
公租房租金收缴 |
其他行政权力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住建局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 4 |
公租房实物配租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住建局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 5 |
公租房租赁补贴发放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住建局 |
《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
| 6 |
城镇公共住房保障对象审批 |
其他行政权力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住建局 |
《吉林省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
| 7 |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
公共服务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住建局 |
《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
| 8 |
部分烈士(含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按文件规定下放 |
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 《关于落实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 《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 |
| 9 |
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按文件规定下放 |
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做好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
| 10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行政给付 |
按文件规定下放 |
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 |
| 11 |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无规定 直接下放 |
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
| 12 |
老年人高龄津贴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13 |
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14 |
临时救助标准确定 |
行政确认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15 |
特困人员救助标准确定 |
行政确认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16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行政确认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17 |
临时救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18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 |
| 1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 |
| 20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 21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民政局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
| 22 |
再生育审批 |
行政许可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卫健局 |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23 |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 |
行政奖励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卫健局 |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实施意见的通知》 |
| 24 |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 |
行政确认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卫健局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25 |
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
公共服务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卫健局 |
|
| 26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办 |
行政确认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卫健局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 27 |
职业介绍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 28 |
职业指导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 29 |
个体私企业主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0 |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1 |
单位就业人员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2 |
《就业创业证》遗失补发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创业证》 |
| 33 |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就业创业证》申领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 《就业创业证》 |
| 34 |
失业登记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就业失业登记证》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 35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
| 36 |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 |
| 37 |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 |
| 38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用人单位)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 |
| 39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 40 |
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 41 |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 |
公共服务 |
直接下放 |
东昌区人社局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 |
| 42 |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
公共服务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吉林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 《吉林省辅助器具推广和服务‘十三五’实施方案》 |
| 43 |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 |
行政给付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及2012年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1年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情况及2012年补贴申报的通知》 |
| 44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公共服务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
| 45 |
残疾人证新办 |
行政确认 |
跨省通办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
| 46 |
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
行政确认 |
跨省通办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
| 47 |
残疾人证迁移 |
行政确认 |
跨省通办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
| 48 |
残疾人证补办 |
行政确认 |
跨省通办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
| 49 |
残疾人证注销 |
行政确认 |
跨省通办 |
东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 |
| 50 |
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 |
公共服务 |
跨省通办 |
社保局东昌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 |
| 51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公共服务 |
跨省通办 |
社保局东昌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 52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公共服务 |
跨省通办 |
社保局东昌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明细表》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
| 53 |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审批申报 |
行政许可 |
法定乡(镇)受理 |
东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 《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8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
| 54 |
贫困居家失能老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东昌区民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 55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
行政确认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56 |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确定 |
行政确认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57 |
特困人员认定 |
行政确认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58 |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 |
行政给付 |
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东昌区民政局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59 |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 |
公共服务 |
部门受理权下移 |
东昌区人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
| 60 |
退役军人登记(发放光荣门牌) |
公共服务 |
部门下放 |
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规范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 |
| 61 |
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 |
公共服务 |
部门下放 |
东昌区卫健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 |
| 62 |
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服务 |
公共服务 |
部门下放 |
东昌区卫健局 |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修订版) |
| 63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 |
行政给付 |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通昌政办发【2021】5号) |
法定街道实施 |
《民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的通知》 |
| 64 |
城乡医疗救助 |
行政给付 |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通昌政办发【2021】5号) |
法定街道实施 |
《吉林省医疗救助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 |
| 65 |
再生育涉及病残儿医学鉴定 |
行政确认 |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通昌政办发【2021】5号) |
法定街道实施 |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
| 66 |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 |
行政确认 |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通昌政办发【2021】5号) |
法定街道实施 |
《关于转发吉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 |
| 67 |
自然灾害倒塌和损害住房恢复重建 |
行政给付 |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通昌政办发【2021】5号) |
法定街道实施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 68 |
蓄滞洪区内居民的财产核实登记 |
行政确认 |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通昌政办发【2021】5号) |
法定街道实施 |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 |
| 69 |
自然灾害救助 |
行政给付 |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目录清单(通昌政办发【2021】5号) |
法定街道实施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