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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502764564981K/2023-00165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标      题: 东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应急〔2023〕2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502764564981K/2023-00165 分  类: 安全生产 ; 通知
发文机关: 东昌区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标  题: 东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通昌应急〔2023〕26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9月20日

  各单位相关科室、局内各有关科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区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全区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东昌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20日

  全区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区安委会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安排部署,深入开展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执法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以高质量安全执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准执法阶段要求,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执法对象精准、执法事项精准、执法方式精准、处罚惩戒精准,形成并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

  三、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苗  英    区应急局局长

  副组长:孔伶伋  区应急局副局长

  史凤斌  二级主任科员

  乔继军  三级主任科员

  成    员:金光学  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危化科科长

  马基元  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施伟超  行管科科长

  刘镇喆  危化科科员

  王梓屹  行管科科员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1月末结束。

  五、主要任务

  重点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工贸等领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精准执法,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一)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围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工贸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发现未发现、应整改未整改及虚假整改等问题。

  (二)聚焦焊接与切割作业专项整治。严查违规从事焊接与切割作业、无证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持伪造证件从事焊接与切割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聚焦人员密集小场所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小场所是否存在同一房间内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燃料油、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私自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及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聚焦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严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生产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向无经营或充装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用于经营的燃气,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聚焦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有序压茬推进

  各相关科室要将此次行动作为深入开展全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与正在开展的全区焊接与切割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和全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直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工艺、设备及场所,从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严格执法,持续巩固高压态势

  对各类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涉及行政处罚的必须依法立案查处,严禁以责令改正代替行政处罚,坚决杜绝执法“宽松软虚”。严格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吉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违法行为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以强有力震慑倒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三)坚持规范执法,不断提高执法权威

  要将“说理式”执法贯穿于执法全过程,采取“干部+专家”检查模式,对现场发现的问题隐患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要详细讲解存在的现实危险并明确整改措施,及时准确地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备案等有关要求,全过程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着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执法环境。

  (四)注重总结提升,深挖典型执法案例

  各相关科室要扎实开展百日行动,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各相关科室于每月13日、28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并向市局汇报,12月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并至少报送1个百日行动期间形成典型执法案例。省应急管理厅将从中挑选优秀案例并给予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地区进行专项督导,并适时约谈政府分管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