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05020135838904/2024-00090 |
| 分 类: | 其它 ; 方案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6日 |
| 标 题: | 东昌区司法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
| 发文字号: | 通昌司发【2024】1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 索 引 号: | 112205020135838904/2024-00090 | 分 类: | 其它 ; 方案 |
| 发文机关: | 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1月16日 |
| 标 题: | 东昌区司法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 | 通昌司发【2024】1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东昌区司法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通昌司发【2024】1号
为激励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促进事业发展和公务员成长进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通化市东昌区委组织部 通化市东昌区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全区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通昌组联发〔2021〕1号)文件相关要求,以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考核工作,更好地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为出发点,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东昌区司法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单位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所在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公务员援派或者挂职期间,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中领导成员(区管干部)的平时考核,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周期
平时考核按季度进行,2024年平时考核工作从第一季度开始实施。
三、考核内容、指标和权重
考核内容。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了解公务员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在承担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防火防汛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的表现。
考核指标。考核工作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任务,充分考虑并区分不同类别、层级和职位公务员的特点,设置考核指标。注重制定量化指标,加强对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的考核。
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按各占 50%掌握。共性指标采取正面清单或负面清单形式进行考核。
共性指标包括:
1.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和政治立场情况;忠诚干净担当情况;理想信念、知行合一情况;
2.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忠于职守和爱岗敬业情况;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情况;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情况。
3.工作作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情况;工作办事效率情况;执行工作的标准情况;办事认真程度情况;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情况;被服务对象进行有效投诉的情况。
4.廉洁自律。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具体规定情况;贯彻执行组织决定情况;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情况;被纪检监察机关处分、立案、调查、问责等处理情况。
5.出勤情况。日常出勤、落实《干部请销假制度》情况。重大会事、时间节点参与值班的出勤情况。
个性指标包括:
公务员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工作业务和成效等。
结合东昌区司法局三定方案,局党组参照本局现有业务科室具体工作职责,最终落实个性指标考核。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处理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关于依法治区、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法制科: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区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和局机关“放管服”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区政府规章备案报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需要由区政府批准的部门联合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依法提出法律意见。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报送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区政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其引发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工作。协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及换证工作。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理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上级部门部署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科:负责指导、管理全区基层司法所。指导推进全区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管理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开展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年检考核工作;开展全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考核工作;开展全区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年检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
社区矫正办公室:负责落实和执行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工作,指导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协调各单位落实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规定。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并负责刑释解教人员登记、管理、帮教、安置工作。协助开展全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
办公室: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事项的督察督办。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保密、接待、办公自动化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文字综合工作,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专项工作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服装和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等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财务保障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会同政治处负责干部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医保等缴费工作。负责局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司法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应对等工作。
政治处:负责局司法行政系统的党务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协助区政法委考核、管理司法行政系统股级干部。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的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法治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全区法律援助工作;参加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现场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负责为本辖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负责解答法人、公民的法律咨询,掌握社情民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监督、指导、培训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制定方案。每年1月中旬前,结合本局年初实际情况,制定或修改本局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后实施。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考核周期、内容、指标、方法、程序、结果使用、监督检查及组织领导等。
2.确定指标。应根据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公务员职位职责,逐级分解本单位工作任务,确定每名公务员每季度考核指标。年度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应及时补充分解到有关科室和公务员。
3.个人小结。公务员对照平时考核指标,如实对本人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以及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简要小结,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领导。个人小结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内容应当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如实反映个人表现情况,客观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4.审核评鉴。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主管领导负责对公务员的个人小结进行审核、作出评价。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由本机关分管领导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机关负责人或领导班子审定。机关内设机构其他人员由机关内设机构正职领导提出考核结果等次建议,报机关分管领导审定。未设置内设机构的基层机关,其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等次,由本机关负责人或授权分管领导审定。审核评鉴每季度进行一次,在每季度末完成。年度最后一个季度的平时考核可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审核评鉴应当结合日常了解、群众评价以及服务对象意见等情况,吸收运用绩效管理等成果,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注重看公务员担当作为表现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定考核结果,防止简单依据个人小结对公务员作出评价。
5.确定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平时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 40%以内。评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
公务员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并及时给予奖励。公务员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受行政或党纪处分的公务员,处分期内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的公务员,参加考核,不定等次,结案后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6.审核备案。本单位应于每个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季度平时考核备案名册(附件1)、平时考核奖励备案名册(附件2)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审核备案后,及时兑现考核奖励结果。
本单位要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存档备案。平时考核档案包括平时考核工作方案、《通知》中的附件 1—3、个人小结、平时考核总结报告及其他相关考核材料。
7.结果反馈。主管领导采取会议点评、谈话或书面等形式,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五、考核结果使用
1.帮助整改提高。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等次的公务员,及时谈话提醒。对平时考核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诫勉。发现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处理。根据具体情形,帮助引导公务员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激发自我完善的内生动力,为其改进提高创造条件。
2.与年度考核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 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平时考核结果记入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对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进行公示时,应当公示其当年平时考核结果等次。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检查
1.提高政治站位。司法局党组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公务员平时考核作为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安排、压紧压实责任,发挥好平时考核“指挥棒”作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2.精心组织实施。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指标和标准,优化方式方法,强化结果运用,并建立平时考核档案,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要把考核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内部职能和人员配置的重要参考,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同时,不得擅自扩大好等次人员范围。
3.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有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的,或者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配合区委组织部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4.力戒形式主义。要减轻公务员负担,不得简单将有没有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防止过度留痕,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同时,不自行设置以全体公务员为对象的经常性考核项目,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
附件一: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备案名册
附件二: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奖励备案名册
附件三: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审核评鉴表
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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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季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平时考核备案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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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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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单位科室 |
职务、职级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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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
较 好 |
一 般 |
较 差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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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年 季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奖励备案名册
填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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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单位科室 |
职务、职级 |
考核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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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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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各存一份。
附件3
_______年____季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平时考核审核评鉴表
被考核人: 科室: 职务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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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完成时限 (进度安排) |
工作措施 |
工作成效 |
考核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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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次意见: 好 □ 较好□ 一般□ 较差□ 直接领导: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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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确定:
审定人(部门):(印章) 审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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