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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制度

退役军人事务局干部管理制度(八项)

 

为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争创文明高效新型机关,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使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按照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对照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结合本局实际,制订完善了14《机关工作管理制度》,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会议制度

会议共有局党组会(扩大会)、局务会、局领导班子碰头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四种会议。

党组会议(扩大会)。由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市、区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决定、指示研究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等。

局务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和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所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主要是:研究分局各项业务工作,各类矛盾纠纷等处理意见。

局领导班子碰头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局办公室主任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由局长主持。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和决定事项,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研究决定本局工作重大问题。

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或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报告总结阶段性和年终分局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部署工作等。

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讲求实效,提高会议质量。具体会务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做好记录,整理归档。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会议前由办公室负责清点人数

局党组会、局务会要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中确定贯彻落实的内容,党组要跟踪督察,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保密制度

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将保密工作贯穿于行政和业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当中,避免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

(二)搞好文件传阅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按保密规定和范围传阅文件,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严格办理传阅手续,严禁自私复印文件,不得擅自带出办公室,并按规定搞好保管和清退等工作,丢失文件及时报告。

搞好各项会议、领导外出及日常相关规定的保密工作,没有领导批示不得外传。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保密纪律,研究的保密事项严格保密、不能外传,其他干部职工需要保密的事项同样搞好保密。

搞好涉密文件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存档。查阅涉密文件和档案资料需要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同意。

严格落实网络保密规定,内、外网要实行物理隔离,严格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密业务资料。

造成失泄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文办理制度

文件办理,由办公室文件管理员负责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办理意见。送局领导和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传阅。对上级急需办理的文件,要速送局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局长批阅后及时处理,迅速上报。

(二)传阅文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传阅,避免中途积压、漏传、误传,重要文件当日下班前交回文书保存。

由科室起草的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和通知,经局长同意由分管局长审签。各类上报文件,以局名义下发的综合性文件,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发。

(四)单项材料和专业性的材料,由有关科室起草。综合性材料由办公室与有关科室共同起草。

(五)凡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由办公室对公文格式规范把关,统一编排发文字号并予登记,由各科室、单位自行组织印制印制量大的综合性材料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六)本局形成的正式文件,相关科室或承办人办结后,连同领导签批件,要及时送办公存档。

四、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办公室负责印章的刻制,备案和启用。

(二)印章由办公室管理,局属有关单位专用章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

使用印章批准权限:

1.使用局印章,须经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批准。

2.使用专用章,须经局长或授权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

3.凡以局名义发出的例行公务、业务报表、公文、一般性函件、介绍信等需使用局印章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4.严禁在各类空白证书、证件、图表、稿纸及其它文字材料上盖印章。因特殊原因确需盖空白印章的,须经局长批准,用后要指定专人严格管理,并向办公室反馈具体使用情况。

5.严禁公章私自携带外出。如确需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局长批准对使用情况报办公室,并及时交还公章。

6.使用印章要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管理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学习培训制度

)党组引领。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副局长王恒运任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学习活动,总结交流学习情况,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等学习实践活动制度,常抓不懈

学习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上级重要文件及需传达的有关会议精神等。

(三)学习形式。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上学习、邀请讲课和外出参观见学等形式,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在学习时间内,除重点岗位安排人员值班外,其他人员都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及时向学习活动组织者请假,并自觉补

建立学习评比制度。按照学习活动要求完成笔记、学习心得、总结等学习任务。对完不成学习任务或达不到培训要求的以通报形式限期整改。

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无故连续2次不参加学习者给予通报批评。

六、考勤、请销假制度

因公出差要严格履行由领导同意和告知办公室备案。凡请公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写假条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日内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分管领导批准,办公室备案。公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由分管局长批准,超出规定时间或特殊事假由局长批准;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法定休假、一日内事、病假由分管局长批准,两日以上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履行销假手续。

探亲假、公休假,按照国家和政府规定执行,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可适当调整。婚、丧及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因私事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都应请假,不请假的按迟到早退论处。

请销假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考评、考核的内容之一,列入本单位年度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无故旷工或经常迟到早退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公共资产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科负责管理,并登记造册,做到财、物相符,定期复核。

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月编报预算,报分管局长,经局长批准后,统一购买,按照工作需要领取使用。急需用品由有关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报办公室,经局长批准后购买。

办公室设统一台账,以科室为单位登记所领用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各科室办公用品由科室指定专人到办公室领取,并做好登记。分发到各科室的办公用品由使用保管,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损坏、丢失。

)机关物资购置由局长批准办公室负责采购管理。事业单位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自行组织采购并统一管理。

八、档案管理制度

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

归档时间。本年度各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每年年底由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布置立卷工作,各科室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立卷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立卷任务,经本科室负责人审定后,移交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归档要求。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核对准确,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本科室所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使用。各科室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

档案借阅保密。档案工作人员和借阅人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将有秘级的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摘录、复制或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档案。使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所涉及内容的分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室阅读,确因工作需要带出、摘录或复制,须经所涉及内容的分管领导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