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502mb1886704m/2023-05932
分      类: 工作要点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502mb1886704m/2023-05932 分  类: 工作要点 ; 通知
发文机关: 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标  题: 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1日

                  关于印发《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通昌退役军人组办发20231 

 

各成员单位

《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2022年第10次(十届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510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东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根据《通化市退役军人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我区退役军人发展实际,现制定东昌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健全退役事务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思想政治、服务保障、权益维护、拥军褒扬及就业等各项工作,让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开创新时代通化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全领域各方面、全过程。自觉站在维护军队、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高度谋划和推动工作,着力加强思想引领,把退役军人团结凝聚在党的旗帜下,确保退役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二)坚持以人为本、融合发展

把退役军人对美好生活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解决退役军人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退役军人是否满意认可作为检验标准,把紧紧依靠退役军人作为重要工作方法,切实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激励引导退役军人在新岗位上建功立业。

(三)坚持依法治理、统筹协调

统筹退役军人政策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实现不同时期、不同类别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待遇政策相平衡。依据退役军人对国防军队建设贡献,科学确定待遇保障、服务标准,树立服役贡献越大、保障越好的鲜明导向,激励广大官兵安心服役、建功军营。

(四)坚持政府主导、合力共为

发扬全社会拥军爱军优良传统,协调地方、部门及社会等各方面积极因素,加快构建工作协作机制,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退役军人、支持参与退役军人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主要目标

2025年,全区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双拥共建成果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更具荣誉感、获得感、满意感,军政军民团结一心、坚如磐石、根深叶茂。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

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协调各乡镇(街道),认真履行牵头抓总、推动落实职能,科学完善、高效运转,军地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动作战,构建形成纵向贯通、横向协同、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

(二)不断深化双拥共建成果

持续提升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满意率,按照市局工作要求配合完成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入学入托等政策,广泛开展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国防教育、军政、军民团结的方针政策,加深社会各界对双拥工作的认识理解,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十连冠”。

(三)待遇保障措施支撑有力

充分体现尊重、优待,以“基本公共服务为基础、抚恤优待为重点、帮扶援助为兜底”的多层次、多渠道退役军人待遇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复员干部、军休人员、残疾军人待遇落实迅速有力,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有效维护。

(四)持续社会尊崇浓厚氛围

退役军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领域作用发挥明显,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等载体活动,弘扬英烈精神,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观念深入人心,社会化拥军典型培养塑造成效明显,大幅增加社会力量服务退役军人。

(五)提高就业安置质量

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互为补充的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自主学习、终身学习意识不断增强,就业创业能力整体大幅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完善政策体系建设

1.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精准对接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及驻通部队关心关切。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特殊与普遍、要与可能的关系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设置法律援助窗口,并按照要求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知识,村(社区)不定时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不断开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局面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2.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对退役军人工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保障退役军人身份地位、政治待遇、优待抚恤、权益维护等方面全力落到实处,确保退役军人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大力扶持就业创业

1.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摸清退役军人就业需求、就业底数,实行实名动态管理,充分挖掘就业资源,加强就业帮扶,将特困退役军人纳入再就业重点帮扶范围,坚持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退役军人。

2.着力优化环境排查下岗退役军人,按申请就业人员、无劳动能力、其他已灵活就业或岗位类型等情况安置积极协调辖区私营企业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岗位,全年面向退役军人发布招聘信息,举办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

3.提高教育培训针对性。多部门联动,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新渠道,增加教育培训,通过教学实践,进一步开拓视野,实行培训就业一体服务,推动实现培训即上岗。增强工作能力,有计划地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工作,助力扶持退役军人创业。

(三)健全待遇保障体系

1.完善抚恤优待制度,坚持抚恤优待本质属性,增强褒扬激励功能,推进由生活解困向褒扬、抚恤、优待相结合转变。根据国家政策,科学调整抚恤优待对象范围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后仍存在困难的,协调区政府给予提供扶持援助。积极探索推动设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鼓励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

2.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深挖抗美援朝烈士陵园景区的红色内涵,推进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大众化、常态化,强化烈士陵园、纪念展馆、纪念雕塑等烈士纪念设施主体功能,配套建设排水、公厕、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

3.建立帮扶援助机制。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与开展思想工作相结合,通过建立帮扶援助机制,用足用好社会保障、临时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医疗救助等政策,采取有力兜底措施,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

(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1.抓好党员管理。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组织退役军人持续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退役军人法规文件,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树牢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严格落实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要求,强化监督责任,按照全员、全维的要求,建立干部监督台账,及时掌握干部情况,确保人人都在监管中。加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日常监督和检查,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协助乡(镇、街道)、村(社区)抓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推动教育管理实现全覆盖。

2.全面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标准化和制度化,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切实夯实基层工作,落实好“常规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求突破、考核工作争先进、特色工作出亮点”的思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具体举措,开展全覆盖专题业务培训,力争机关党支部达到“五化”标准,注重党建实效化,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强化荣誉激励。持续加强退役军人应急救援服务队建设,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急难险重的关键时刻站出来、顶上去,发挥“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示范作用,引领退役军人不忘本色、继续奋斗。在区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设立一、二、三等功及优秀退役士兵光荣墙,及时为获得个人三等功以上荣誉的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对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家庭统一悬挂光荣牌,配合有关部门挖掘推选最美退役军人典型,并给予表彰。

4.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兴媒体,采取登门入户、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怀。依托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媒介,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先进事迹,不断扩大荣誉优待的范围和影响。结合“八·”“十一”等重要节日,充分利用我红色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

(五)推进烈士褒扬纪念

1.弘扬烈士精神。加强英烈事迹挖掘整理,完善烈士英名录,开展英烈文化研究宣传,讲好英烈故事,营造铭记英烈功勋、传承英烈精神浓厚氛围。落实烈士祭扫制度、礼仪规范,在烈士纪念日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引导社会了解民族精神的丰富内容,感受民族精神的伟大力量,体验民族精神的时代内涵。

2.加强设施管理。全面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加强现有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将烈士纪念设施日常保护管理、维修改造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持续完善提升抗美援朝烈士纪念馆的相关配套设施和承载力,充分发挥红色阵地的精神传承,加快推进上龙头村烈士纪念设施扩建项目尽快投入使用,确保革命文物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进一步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宣教作用。

(六)积极深化双拥工作

1.创新社会化拥军制度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拥军优属工作,建立覆盖衣食住行用等方面拥军企业目录和优惠项目清单,择优选取拥军企业签署合作协议。依照“有牌匾、有承诺、有公示、有服务”的四有标准建设,全面开展拥军优属服务。

2.深化拥军优属工作。利用退役军人服务站资源,打造双拥示范型社区,促使双拥工作更具活力、更接地气。严格落实《吉林省军人配偶就业安置办法》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确保符合安置条件的军人家属妥善安置,确保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

3.积极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乡村振兴、抢险救灾、助学兴教、医疗帮扶等方面切实发挥军队优势,积极贡献双拥力量,以实际行动为东昌区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主动参加双拥城市、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   

(七)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

1.推进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紧盯退役军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点问题,以涉军信访零立案、去省进京零发生为工作目标,加大督办落实力度,提高信访办案质量,推动退役军人政策措施及时落地、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2.及时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问题导向,积极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联动处置机制,做好形势研判、预警预防、宣传引导和舆论管控。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与退役军人接近、开展工作便利的优势,纵深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持续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引导基层干部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

3.强化法律服务保障。贯彻《关于做好新时期退役军人法律服务的意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鼓励律师志愿者依法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推动乡镇(街道)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长效机制,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引导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八)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把退役军人工作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高素质、专业化要求,选优配强工作人员,全面推进理论武装、专业化培训,通过轮岗交流、实践锻炼等方式,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关心关爱干部成长,“搭平台、压担子”,为干部成长、人尽其才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