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全区政府信息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公布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dc.gov.cn/czglbm3/fgw_10297/ndbg/)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435-3907970,传真:0435-3907970,电子信箱:thdcgsj@163.com,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东昌路92号。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认真贯彻各级部门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根据通化市东昌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昌区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通昌政公组〔2020〕1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通过多种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及政务活动。全年通过通化市东昌区政府网站“公开目录”专栏公开文件21条,其中行政处罚公示2条,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信息2条,通过通化市电视台、通化广播电台、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报道政务活动共计67条,全年新办营业执照5609户、新办理各类行政许可896件。
2020年度未收到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领导体制。2020年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同时,将责任落到每个科室,确保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工作机制。分局实行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为主要办事机构,有关科室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任务、重点和各部门的职责,使本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
3、人员配置。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能力。
12月份,参加了由省厅召开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政务信息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省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对口业务处室负责同志进行授课辅导。通过培训,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阐明了公开的原则,有效增强了分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为提高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打下良好基础。
(三)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区政府的要求,参照通化市东昌区政府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我局相关文件。严格遵守通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昌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考核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等九项制度。
(四)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东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通昌政公组办发〔2020〕4号)相关要求,我局印发了《通化市东昌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开东昌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14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1项。
(五)强化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加大政府信用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助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全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6次,联合检查2次,随机抽查检查对象1244户。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构建起高效监管、协同监管、公平监管新模式。将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进行对应,推动存量信息录入。截至目前,共录入信息68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为公开信息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政策解读信息还需进一步深入,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生动活泼。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依托东昌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丰富解读材料的表现形式,要确保政策出台后的回应效果,及时推进相关舆情跟踪和解疑释惑。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新修订《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