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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6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东昌区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关于联系方式:东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435-3967699;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邮编:1340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东昌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回应关切,为完成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一)组织推动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调整完善区、部门(单位)各级政务公开领导机构,畅通工作网络,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主抓、有专人负责。二是认真落实《吉林省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素质。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全区行政机关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公开义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编制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面向社会公布。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全面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答复10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一是规范信息报送,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和审核把关程序后进行报送,待工作人员采编、审核后发布。二是强化授权维护,授予相关单位一定权限,由相关单位自行维护相应栏目内容。三是实行联合共建。对专题类栏目或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政府门户网站与相关单位合作共建。针对省、市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监测出的错链、错误表述、错别字等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做到了认真检视、举一反三,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整改完成。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全面推动《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将学习《条例》纳入行政机关“每月一法”学习计划内容。加强督导考核,定期开展检查并通报结果将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分值权重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不低于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4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7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不足之处:一是部分基层政务公开人员岗位变换频繁,影响工作连续性,导致工作完成不及时、标准降低;二是重点领域信息更新不及时,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信息公开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数量、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督促各相关单位减少政务公开岗位人员多频次轮换流动,确保政务公开队伍稳定。同时,加强业务指导,整理规范常用资料和办理流程,在实际操作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二是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公开范围,通过定期检查通报等监督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密切内部信息共享,根据职能深挖整合信息,提高主动公开意识,推进信息公开;三是制定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措施,有针对性的加强信息编写指导培训,确保各单位在完成基本数量基础上,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