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点击数:

                 光明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东昌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东昌区光明街道办事处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5-3565506,邮编:134000,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文明路147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光明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光明街道始终加强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街道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由负责政务公开专人进行终审并发布。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全面覆盖《条例》要求公开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2024年累计通过宣传栏、宣传板、微信公众号、LED屏和政务公开网等形式,宣传10余次。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向人民群众重点宣传《条例》内容,让群众在尽量短的时间里知道《条例》,了解《条例》。定期开展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稳定工作队伍,提升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提高。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质量有待提升:对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存在内容不全面、不准确、不及时等问题,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不够及时、不够到位。

针对以上不足,街道将做好改进。一是加强培训和宣传: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法规,增强公众的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完事工作机制,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精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昌区光明街道办事处

2025年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