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12-30    点击数:

             滨江街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街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xxgk.dc.gov.cn/xzzf6/ljb_18830/gkz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昌区滨江街道办事处联系(联系方式:电话:0435-3788509,邮编:134000,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雪路809号原市委党校)。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滨江街道办事处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心组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细化工作,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打造便民、利民和为民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东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滨江街道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在规范服务型政府建设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强化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明确公开属性,需要公开的及时公开,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问题。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主题,以解决群众普遍关心得实际问题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避免错别字等低级错误,进一步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与更新,不断优化“互联网+政府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加强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进行集中监管,要求街道办事处将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纳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撰写内容、规范格式、公布时间等方面进行严格督导,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地向社会公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使之固化为一项制度。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持续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板、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向人民群众重点宣传《条例》内容,让群众在尽量短的时间里知道《条例》,了解《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不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持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府信息的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有待更加充实,信息发布不及时,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业务水平不高,部分领域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重大政府信息宣传解读还不够到位。

  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新修订的《条例》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努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加强公开解读,继续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公共渠道,扩大信息传播途径和覆盖范围,提高重大政府信息的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