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6    点击数:

  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0435-3629056,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中心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锚定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核心原则,切实以透明化政务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组织推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务公开是提升治理效能、增进政民互信的关键举措。2025年,我中心压实“管业务就要管公开”责任,优化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从“合规完成”向“提质增效”转型。在完善标准化公开目录、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拓展数字化公开渠道等方面精准发力,实现制度建设、流程规范。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依托通化市东昌区政府网站主阵地,按时发布中心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确保权力运行全程透明。创新公开形式,聚焦群众关切的“关键小事”,推动公开内容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2025年累计发布重点公开信息1条,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严格对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落细落实信息发布“三审”机制,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合规性。明确办理时限、答复口径和责任分工,确保程序闭环、权责清晰。2025年度,本中心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全流程管控体系,对拟公开信息的属性判定、保密审查、质量审核、渠道适配、发布运维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公开内容权威准确、更新及时。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常态化组织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实操技能专题培训,通过案例教学、经验交流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倒逼责任落实;同步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切实以扎实的基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当前主动公开信息较片面,对群众关切度高的重点领域动态进展、政策解读细则、民生服务关联信息等公开不够全面,难以充分满足公众多元化信息需求。                 

  改进措施:拓展公开内容维度,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围绕重点工作部署、民生保障政策项目建设进展等核心领域,增加实质性内容供给,推动公开内容从“应公开尽公开”向“需公开优公开”转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昌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