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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昌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点击数:

  东昌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通化市东昌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化市东昌区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电话:0435-3269190,电子信箱:nyjxzglk@163.com ,邮编:134001,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政府办统一部署,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组织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2022年,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和处理流程、拓展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均取得了新进展。

   (二)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领导重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农业农村局党组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发展改革工作的重要手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细化工作措施,有力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全面公开、立体公开、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和规范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三)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完善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编制了东昌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保密审查等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有力保障了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一是面向社会定期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情况,对项目审批流程、办事程序、相关职能、相关法律法规实行长期公开。二是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畅通信息服务渠道,继续发挥好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公告栏内容,公布机构职能、人事调整、规划计划、财政预算决算、重点项目建设。

   (五)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加强审查,提高全局人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全局干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进一步增强全员保密意识。工作中,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大保密审查工作力度,在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度不够;二是政务信息公开时效性差。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二是逐渐加强且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简化政务公开程序,明确政务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准确便捷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昌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