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设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及时完成信息更新和错误修正等工作。为了更加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参加了相关培训,完善解决信息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信息源不稳定问题,及时更正已发布信息存在的错误。

  1. 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新条例》,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自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点自查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方式;自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基本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完整。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8条,其中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1条;司法行政工作5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2条。信息体裁包含请示3条;通知3条;其他2条。

  2. 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3. 政务新媒体公开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广泛传播作用,及时推送我局日常工作和群众迫切关注的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大各种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合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安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2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6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37条;北方法制网发表稿件1篇,东昌区人民政府网发表稿件2篇,东昌发布发表稿件1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日常工作不够规范,导致一些科室在提供材料时存在滞后的问题;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度不够,应提高重视程度,形成规范化工作机制。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逐步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形成常态化机制;二是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工作。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细化指标,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做到精准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