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积极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明确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信息。 

  2.优化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6条,其中其他工作1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1条;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条。信息体裁包含通知1条;其他5条。 

  (二)认真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 

  1.规范受理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答复和归档等流程,确保申请处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2.严格审查把关:对申请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所公开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相关申请。 

  (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保障。 

  1.完善平台功能:根据工作需要和公众需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设置,提高平台的易用性和便捷性。 

  2.加强内容更新: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确保所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3.优化信息查询:提供多种查询方式,如关键词搜索、分类浏览等,方便公众快速找到所需信息。 

  2024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0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42条;在北方法制报发表稿件3篇,北方法制网发表稿件5篇,东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发表稿件12篇,东昌发布发表稿件10篇。 

  (四)全力做好宣传培训评估考核等基础工作。 

  1.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2.开展培训交流: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交流活动,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建立评估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工作持续改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数量不多,公开的时效性不强。

2.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3.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加大。我局公开的信息大多属于相应科室履行职责的工作类信息,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内容公开较少。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完善信息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干部职工及时总结编写相关信息,增强信息的实效性。

2.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敏感,确保工作人员能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切实做好网评工作。

3.进一步清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严肃和统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