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领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 的要求。区安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其他领导具体抓,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证。及时调整建立了以局长薛德第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对其分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为实施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2、建立健全机制。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并通过对外公开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告知或者指引获取有关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方式。并制定了区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规定需要公开的内容,由科室(队)负责人提出,经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再行公开,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运行,推动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配齐配强队伍。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透明度,抽调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1名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实时监督《全流程行政审批综合管理系统》和《安监局行政审批网上申报系统》两个系统群众的咨询和业务申请,在线解答、受理。
(二)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
为全面规范区安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订实施了《信息公开目录》、《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制度》、《区安监局行政许可复议制度》、《区安监局工作人员规范执法制度汇编》等配套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都有明确规定和措施,落实了工作责任主体,推动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局在共发布政府信息286条。其中:网上公开的信息数量286条,所占比例100%,省级公开信息56条,所占比例19.6%,区级公开信息230条,所占比例80.4%。
(二)公开的内容。
从业务角度划分,全年下发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等重点行业领域政策法规类文件45个,占比15.7%;业务管理类信息185条,占比64.7%,其他信息56条,占比19.6%。从与群众密切关系角度划分,公开涉及规范性文件45个,占比15.7%。
(三)公开的形式。
东昌区政府门户网。2.吉林省安监局网站。3.吉林手机传媒。4.东昌区安监局微信公众平台。
(四)公开的及时性。
按照《区安监局政务公开制度》,文件信息从生成到网上公开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出的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众关心的安全生产热点难点问题、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等方面信息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工作。进一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不发生泄密等违规问题。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内部考核、定期督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营造重视和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利氛围,督促建立和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机制。
东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8日